儿子喊校长绰号被扇耳光送医检查,6天后父亲从其子病房坠亡,你怎么评价?

闲云湖影日悠悠


1 校长行为恶劣 一巴掌停职 仕途结束 工作难保 为自己行为负责 没什么可说的!

2 一巴掌就住院 软组织受伤 实际上就是皮外伤 这家人确切的说是妈妈 不是一般人 往坏了想 可能还想弄点赔偿金

3 爸爸跳楼 更多的是长期受到家庭确切的说是强势妈妈的折磨 小孩子被打是一个导火索

4总结:孩子没有家教被打巴掌,不值得同情!父母教育缺失!

校长咎由自取,革职加适当赔偿。

妈妈是另一个更关键的原因,她除了心理道德的谴责,要不要受到其他惩罚?


宫78472852


2019年3月7日,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互助镇12岁少年小杰,因喊了该地互助小学校长胡刚的绰号而被扇耳光,扭掐。

当晚,其母亲了解情况后报警并将孩子送医院检查。

3月11日,该涉事校长被解除职务。并在网上迅速传播。

3月13日,小杰的父亲从小杰所在病房楼层一跃而下,跳楼身亡。

其实,3月13日当天,小徐老师就听当地网友说过,孩子父亲已跳楼身亡,当时因官方并没有消息透露,小徐老师也不敢确实事情真相,一直关注此事件的官方声音,直到3月23日,小杰的母亲才通过澎湃新闻,证实此事,并认为小杰父亲是受不了网上指责小杰及家长的言论而跳楼自杀的。

听到权威新闻机构的报道后,小徐老师陷入深深的悲痛之中,这本来是一件微小的事件,当时涉事校长教训这个调皮的孩子时,还是当着孩子父亲的面儿,因为小杰的父亲在镇上开了一个家具店,两人互相也认识,该校长扭掐着孩子,向其父说明情况后,说,“我帮你教训教训这娃。”并扇了孩子一巴掌,没想到这一巴掌,彻底改变了两家人的命运。

对小杰的家庭而言,本来是有家具店撑着,家境不错,对该涉事校长而言,一校之长,社会地位也相当高,然而,随着这一巴掌的网上传播和发酵,各方舆论压力相继而来,矛盾升级也愈演愈烈。悲剧也因此而产生。小杰一家可谓家破人亡,而校长则仕途不再。这样的结果真让人扼腕叹息。

然而这样的悲剧本是可以避免的,如果该涉事校长能再大度一些,能谨遵师德师风十大标准,六条禁令,就不会出手打孩子,把孩子交给其父母管教,也不会引起孩子母亲极大的愤恨,非要报警,并且校长道歉,并且教育局相关领导三番五次从中调解都不能将事件圆满解决。

如果孩子的家长再理智一些,如果孩子母亲不那样强势,能够找涉事校长和和气气的解决此事件,大家教育一下调皮的孩子,让校长为自己的行为道个歉,这样的话既教育了孩子,又挽回了颜面,何乐而不为。

我国向来是礼仪之邦,两千年的礼仪教诲,“以和为贵,以恕为善”,然而今天为什么大家就不能通过平和理智的沟通来解决问题呢?

至于,小杰父亲为什么要选择跳楼?小杰母亲认为是其父受不了网上人们对小杰和家长的指责。但小杰一家的邻居又说,一直以来小杰母亲太过强势,也是造成小杰父亲自杀的原因。

小徐老师深知生命的脆弱,往往使人精神全线崩溃的仅是最后落下那要稻草,现在再去追究令小杰父亲选择离开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什么,已然毫无意义。我们现在要深深思考的是我们处理一些突发事件的方式。

特别是处理家长、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矛盾,相信宽容、善良是唯一令事件不去向更加恶劣发展的根本。也希望网络言论更加理智,更加温和,不要以偏概全的大发言辞,造成事件的恶性发展。


指尖教育帝国


其实原报道隐瞒了一些事实,刻意将校长打孩子的经过做了轻描淡写的处理,而对校长事后做的安抚工作做了重点强调,包括两次提着东西到孩子家观看都做了详细的描述。

事后得知,孩子脸部红肿,受伤处有液体渗出,医院检查结果是多久软骨组织损伤,相当可见,这并不是一个耳光能够造成的结果。更为恶劣的是,这位校长是当着孩子他爸的面打的这个孩子,校长离开,孩子的父亲也并没有阻拦,这些天我认为这个父亲一直被这件事折磨,终于崩溃!

在发达国家有一项规定,我希望大家了解一下,那就是你不能当着孩子的面打孩子父亲,你也不能当着父亲的面打他的孩子,一旦发生就要坐牢。因为这对于父亲个孩子来说都将是严重的伤害,甚至有一辈子的阴影。大家还记得前段时间发生的“张扣扣”一案吧,张扣扣就是在幼年的时候目睹了自己妈妈被别人殴打,丧命。过去二十多年依然不能释怀,然后残忍杀害对方一家三口。足可以看到当自己目睹自己至亲受到伤害,给自己造成心理的伤害有多深。

曾参加一个心理沙龙活动,有一个环节是说出隐埋在心底最深的伤痛,有一个男的和大家做了分享,他说,有一次一个人欺负他弟弟,二他就在身边却没有出手相助,弟弟被打后疼痛难忍,捂着肚子望着他,求助,痛苦。他说他一辈子都忘不了,二十五年过去了,他依然记得弟弟望他的眼神。一直觉得对不起弟弟,这是他最深的伤痛。

这位父亲,天生有点懦弱,但他绝对深爱自己的孩子,当面对自己孩子挨打而自己却无能为力,深感自责,内疚,这些天愧疚一直折磨着他,家人的埋怨,自己的内疚,加上网上有些人肆意的谩骂攻击,扭结到一起,向一把把刀刺进他的内心深处。让他走向不归路。

我想,如果时光能够转回到那个黄昏,他一定奋力保护他的儿子,宁愿让校长住院,让他去偿命,他也不会袖手旁观!

可惜时光不会倒流,唯有以生命弥补当时的过失!


寐语小筑


四川省富顺县互助镇12岁徐某,为互助中学初一学生;

3月7日下午放学后,徐某因喊互助镇中心小学校长胡某的绰号(“黑娃儿”),被胡某当着徐某父亲徐先生的面扇耳光、扭掐;

当晚7时30分左右,互助镇派出所告知胡某,徐某的家长已报案。胡某委托村支书出面协调、陪同徐某的家长将徐某送至富顺县医院检查。徐某外伤后头昏头痛,入院诊断显示多处软组织损伤;

11日,胡某被暂停小学校长职务;

3月13日7时许,徐某父亲徐先生自县医院住院部506病室窗户处坠楼身亡,506病室正是徐某住院所在房间。


怎么来评价这个事?

其实可以说这个是:本来没有的事,有人计较就变成了事,有人看不开,就演变成了大事。


徐某已12岁,为初一学生,就其本身的素质和与年龄相符的认知来看,是不应该随意的呼叫他人的小名的,尤其是这个人还是长辈。

徐某呼叫了,显示了他的个人素养不高,行为上没有自我约束力。

但这只是一件小事。


胡某身为小学校长,被人呼叫小名,而且还是个学生,觉得没有被尊重,这很正常。但被叫小名不等于被侮辱。

被叫了小名,心理不舒服,可以教育他,因为胡某本身就是小学校长。还可以告知徐某的家长,让家长来教育他。

但胡某没有采用合理的方式,而是当着徐某父亲的面扇了徐某的耳光,这就很过分了。想必胡某认为只有这样做他才能出气,但这样的报复方式,直接践踏了徐某父子的自尊心。

胡某肆意殴打他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应受到处罚。


徐先生,想必是一个性格懦弱的人。

否则,胡某不一定敢当着他的面打他的儿子。

在胡某殴打他儿子的时候,他应该制止,或者反击。没有制止,也没有反击,就是要忍辱负重,但现在坠楼,又是想要证明什么呢?


这是一个悲剧,里面没有光彩的人。


郭广吉律师


果然是没有家教,没有素质的可悲一家人。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给人家,这样的人还是早点和谐了比较好,免得以后对社会做出很大的祸害。

俗话说三岁看老,都十多岁的小孩了,家庭教养一点没跟上,想必家庭氛围也不怎么样,就算再给多十年这个小孩发展,在家庭束缚力不足的情况下,依然是不明事理不懂是非的人。何况这种家庭的孩子,别说还能复多几年书吧,我觉得九年义务教育都未必能读完,早早迫于对学习的厌恶家庭的压力出来打工谋生活,自己把自己未来家庭的阶层出路封死。

另外校长的做法虽有不妥,但是却认为可以理解。一个学生这样叫没有惩戒,然后带着一帮学生,一个班一个年级一个学校这样叫人家外号。以后还有什么威严管理学校?还有什么信服力?别说看起来觉得叫得并不难听之类的话,我们没啥感觉。但是叫到别人的外号,就带有侮辱性。不信回家叫你爸的小名外号试试?

子不教父之过,好好反思吧。


NoveLINfeng


这位小孩、一直追在校长的屁股后面连续叫人外号,那个外号有明显骂人出身的意思、这种熊孩子你作为父亲当面都不教育。以死相逼什么意思?还有说校长不可理喻的各位。

换位思考、你被孩子在背后不停的叫类似于杂种、黑户、黑娃。还在孩子父亲在的情况下、你如何处理??各位你们意下如何!!

客观评价,这个父亲死不死都不会教育、遇到这种事还跳楼、你是羞愧还是后悔没打回去??校长这是也太气愤过了、孩子以后也是个熊孩子就看他还没出事的妈、还没开始就要钱。

我们尊重死者为大、舆论都在校长这边。但是不能因为人家职位高低、而忽视这家人的素质教养!

骂校长的各位、多换位思考,也许声音就没那么不分事实的大了。


静子舒


就喊一个外号而已,不尊重,不懂事,但是你是校长,你懂事吧,一校之长,正当的教育与批评就可以了,孩子的父亲,说他懦弱也罢,我能理解,普通家庭农民,更懂得尊重老师,尊重校长,觉得他们打了就是教育了,就是对了,当时没有站出来,也有可能觉得惹不起校长 只能忍气吞声,如若跟校长打起来呢,社会舆论,惹不起的官方,孩子将面临退学,还是一样的羞辱,感觉怎么做都不对,一辈子的心里阴影,所以无法面对,选择自杀,真的令人心痛,我觉得还是校长有问题,孩子有问题要教育,不是羞辱


秋天的故事38


无疑,这是一出悲剧,我在想,这出悲剧能不能避免,该如何避免。首先,这个孩子叫校长小名算是个什么性质的问题。在这问题上,见仁见智,众说纷纭。但是,倾向于孩子不该叫校长小名者居多。原因无非是晚辈应当对长辈避讳。避讳由来已久,来源无非是封建礼教。坚持这种礼教者,我不认为是什么高尚的素质,反而充满腐朽味道。晚辈对长辈直呼其名并不罕见,当年,北京大学学生在游戏队伍中公开打出“小平,你好”的横幅一时传为佳话。抛开小平同志的职务不论,仅仅二十多岁的学生直呼七十岁老人名字还不带姓,用不少人的观念看是不是算作不尊敬啊?后来,有群众给小平同志写信反映问题,台头就是“小平同志”而不是邓副主席邓副总理,小平同志览信大喜,直接批示“多年不见这个称呼,很亲切,请相关部门着重办理”。两相对比,谁该羞愧?其次,孩子叫了校长“黑娃”,违反了什么规定?我想国家法律似乎没有这种规定。说到底还是校长大人觉得自己没有面子,我想说的是自己连里子都不要了,面子算怎么回事?第三,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殴打他人处五日拘留,殴打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处十日拘留。校长当家长面多次殴打未成年人(多出软组织伤绝不可能是一耳光能够形成)。案发后,家长非常理性,及时报警寻求法律保护,而不是直接回击,应当给予充分肯定。让人难以容忍的是,不少人不是谴责违法施暴者,而是言辞激烈的谴责受害者及其家属。我不知道这些人是否换位思考过,你们是否也曾年幼无知,也曾叫过老师名字甚至给老师起外号?第四,接警后,我们的派出所是否依法履职,严格执法,给受害人及其家属一个法定的处理结果,还受害人一个公道?截至目前,我们仍然没有看到受理案件的派出所依法做出裁决。难不成一定要群众以命相博,才能拿到那一纸裁决书吗?


雨轩品茗2


这个校长确实行为不当,孩子喊其绰号,采取扇耳光、扭掐方式导致孩子住院,是他伤害了孩子,过错在先。

但是这件事与孩子父亲跳楼死亡之间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孩子事情发生时,校长不可能预见可能会导致这个意外结果发生,对于孩子父亲死亡之事,校长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对跳楼事件也不存在过错,因此对跳楼事件不用负刑事,民事责任。他只对伤害孩子事件负责。

亲,你如何评价?


一把青葱639


因为小孩叫自己小名,感觉到受到了侮辱,生气归生气,不应该动手打孩子。再说,孩子的父亲在场,要是我是那位父亲的话,我就率先出手打一下孩子,给别人一种交代,马上让孩子给校长道歉。我想,这样的话,大家面子上都不会太尴尬。孩子叫大人小名,本身就是缺乏教养的行为。校长打了孩子,你也不要把事情搞大,毕竟自己孩子错在先,虽然这个代价有些大,但可以走法律程序,各自为自己的不妥行为买单。也教育孩子做错事情就应该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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