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喊校長綽號被扇耳光送醫檢查,6天后父親從其子病房墜亡,你怎麼評價?

閒雲湖影日悠悠


1 校長行為惡劣 一巴掌停職 仕途結束 工作難保 為自己行為負責 沒什麼可說的!

2 一巴掌就住院 軟組織受傷 實際上就是皮外傷 這家人確切的說是媽媽 不是一般人 往壞了想 可能還想弄點賠償金

3 爸爸跳樓 更多的是長期受到家庭確切的說是強勢媽媽的折磨 小孩子被打是一個導火索

4總結:孩子沒有家教被打巴掌,不值得同情!父母教育缺失!

校長咎由自取,革職加適當賠償。

媽媽是另一個更關鍵的原因,她除了心理道德的譴責,要不要受到其他懲罰?


宮78472852


2019年3月7日,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互助鎮12歲少年小杰,因喊了該地互助小學校長鬍剛的綽號而被扇耳光,扭掐。

當晚,其母親瞭解情況後報警並將孩子送醫院檢查。

3月11日,該涉事校長被解除職務。並在網上迅速傳播。

3月13日,小杰的父親從小杰所在病房樓層一躍而下,跳樓身亡。

其實,3月13日當天,小徐老師就聽當地網友說過,孩子父親已跳樓身亡,當時因官方並沒有消息透露,小徐老師也不敢確實事情真相,一直關注此事件的官方聲音,直到3月23日,小杰的母親才通過澎湃新聞,證實此事,並認為小杰父親是受不了網上指責小杰及家長的言論而跳樓自殺的。

聽到權威新聞機構的報道後,小徐老師陷入深深的悲痛之中,這本來是一件微小的事件,當時涉事校長教訓這個調皮的孩子時,還是當著孩子父親的面兒,因為小杰的父親在鎮上開了一個傢俱店,兩人互相也認識,該校長扭掐著孩子,向其父說明情況後,說,“我幫你教訓教訓這娃。”並扇了孩子一巴掌,沒想到這一巴掌,徹底改變了兩家人的命運。

對小杰的家庭而言,本來是有傢俱店撐著,家境不錯,對該涉事校長而言,一校之長,社會地位也相當高,然而,隨著這一巴掌的網上傳播和發酵,各方輿論壓力相繼而來,矛盾升級也愈演愈烈。悲劇也因此而產生。小杰一家可謂家破人亡,而校長則仕途不再。這樣的結果真讓人扼腕嘆息。

然而這樣的悲劇本是可以避免的,如果該涉事校長能再大度一些,能謹遵師德師風十大標準,六條禁令,就不會出手打孩子,把孩子交給其父母管教,也不會引起孩子母親極大的憤恨,非要報警,並且校長道歉,並且教育局相關領導三番五次從中調解都不能將事件圓滿解決。

如果孩子的家長再理智一些,如果孩子母親不那樣強勢,能夠找涉事校長和和氣氣的解決此事件,大家教育一下調皮的孩子,讓校長為自己的行為道個歉,這樣的話既教育了孩子,又挽回了顏面,何樂而不為。

我國向來是禮儀之邦,兩千年的禮儀教誨,“以和為貴,以恕為善”,然而今天為什麼大家就不能通過平和理智的溝通來解決問題呢?

至於,小杰父親為什麼要選擇跳樓?小杰母親認為是其父受不了網上人們對小杰和家長的指責。但小杰一家的鄰居又說,一直以來小杰母親太過強勢,也是造成小杰父親自殺的原因。

小徐老師深知生命的脆弱,往往使人精神全線崩潰的僅是最後落下那要稻草,現在再去追究令小杰父親選擇離開的最後一根稻草是什麼,已然毫無意義。我們現在要深深思考的是我們處理一些突發事件的方式。

特別是處理家長、學生與老師之間的矛盾,相信寬容、善良是唯一令事件不去向更加惡劣發展的根本。也希望網絡言論更加理智,更加溫和,不要以偏概全的大發言辭,造成事件的惡性發展。


指尖教育帝國


其實原報道隱瞞了一些事實,刻意將校長打孩子的經過做了輕描淡寫的處理,而對校長事後做的安撫工作做了重點強調,包括兩次提著東西到孩子家觀看都做了詳細的描述。

事後得知,孩子臉部紅腫,受傷處有液體滲出,醫院檢查結果是多久軟骨組織損傷,相當可見,這並不是一個耳光能夠造成的結果。更為惡劣的是,這位校長是當著孩子他爸的面打的這個孩子,校長離開,孩子的父親也並沒有阻攔,這些天我認為這個父親一直被這件事折磨,終於崩潰!

在發達國家有一項規定,我希望大家瞭解一下,那就是你不能當著孩子的面打孩子父親,你也不能當著父親的面打他的孩子,一旦發生就要坐牢。因為這對於父親個孩子來說都將是嚴重的傷害,甚至有一輩子的陰影。大家還記得前段時間發生的“張扣扣”一案吧,張扣扣就是在幼年的時候目睹了自己媽媽被別人毆打,喪命。過去二十多年依然不能釋懷,然後殘忍殺害對方一家三口。足可以看到當自己目睹自己至親受到傷害,給自己造成心理的傷害有多深。

曾參加一個心理沙龍活動,有一個環節是說出隱埋在心底最深的傷痛,有一個男的和大家做了分享,他說,有一次一個人欺負他弟弟,二他就在身邊卻沒有出手相助,弟弟被打後疼痛難忍,捂著肚子望著他,求助,痛苦。他說他一輩子都忘不了,二十五年過去了,他依然記得弟弟望他的眼神。一直覺得對不起弟弟,這是他最深的傷痛。

這位父親,天生有點懦弱,但他絕對深愛自己的孩子,當面對自己孩子捱打而自己卻無能為力,深感自責,內疚,這些天愧疚一直折磨著他,家人的埋怨,自己的內疚,加上網上有些人肆意的謾罵攻擊,扭結到一起,向一把把刀刺進他的內心深處。讓他走向不歸路。

我想,如果時光能夠轉回到那個黃昏,他一定奮力保護他的兒子,寧願讓校長住院,讓他去償命,他也不會袖手旁觀!

可惜時光不會倒流,唯有以生命彌補當時的過失!


寐語小築


四川省富順縣互助鎮12歲徐某,為互助中學初一學生;

3月7日下午放學後,徐某因喊互助鎮中心小學校長鬍某的綽號(“黑娃兒”),被胡某當著徐某父親徐先生的面扇耳光、扭掐;

當晚7時30分左右,互助鎮派出所告知胡某,徐某的家長已報案。胡某委託村支書出面協調、陪同徐某的家長將徐某送至富順縣醫院檢查。徐某外傷後頭昏頭痛,入院診斷顯示多處軟組織損傷;

11日,胡某被暫停小學校長職務;

3月13日7時許,徐某父親徐先生自縣醫院住院部506病室窗戶處墜樓身亡,506病室正是徐某住院所在房間。


怎麼來評價這個事?

其實可以說這個是:本來沒有的事,有人計較就變成了事,有人看不開,就演變成了大事。


徐某已12歲,為初一學生,就其本身的素質和與年齡相符的認知來看,是不應該隨意的呼叫他人的小名的,尤其是這個人還是長輩。

徐某呼叫了,顯示了他的個人素養不高,行為上沒有自我約束力。

但這只是一件小事。


胡某身為小學校長,被人呼叫小名,而且還是個學生,覺得沒有被尊重,這很正常。但被叫小名不等於被侮辱。

被叫了小名,心理不舒服,可以教育他,因為胡某本身就是小學校長。還可以告知徐某的家長,讓家長來教育他。

但胡某沒有采用合理的方式,而是當著徐某父親的面扇了徐某的耳光,這就很過分了。想必胡某認為只有這樣做他才能出氣,但這樣的報復方式,直接踐踏了徐某父子的自尊心。

胡某肆意毆打他人,已經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的規定,應受到處罰。


徐先生,想必是一個性格懦弱的人。

否則,胡某不一定敢當著他的面打他的兒子。

在胡某毆打他兒子的時候,他應該制止,或者反擊。沒有制止,也沒有反擊,就是要忍辱負重,但現在墜樓,又是想要證明什麼呢?


這是一個悲劇,裡面沒有光彩的人。


郭廣吉律師


果然是沒有家教,沒有素質的可悲一家人。最基本的尊重都沒有給人家,這樣的人還是早點和諧了比較好,免得以後對社會做出很大的禍害。

俗話說三歲看老,都十多歲的小孩了,家庭教養一點沒跟上,想必家庭氛圍也不怎麼樣,就算再給多十年這個小孩發展,在家庭束縛力不足的情況下,依然是不明事理不懂是非的人。何況這種家庭的孩子,別說還能復多幾年書吧,我覺得九年義務教育都未必能讀完,早早迫於對學習的厭惡家庭的壓力出來打工謀生活,自己把自己未來家庭的階層出路封死。

另外校長的做法雖有不妥,但是卻認為可以理解。一個學生這樣叫沒有懲戒,然後帶著一幫學生,一個班一個年級一個學校這樣叫人家外號。以後還有什麼威嚴管理學校?還有什麼信服力?別說看起來覺得叫得並不難聽之類的話,我們沒啥感覺。但是叫到別人的外號,就帶有侮辱性。不信回家叫你爸的小名外號試試?

子不教父之過,好好反思吧。


NoveLINfeng


這位小孩、一直追在校長的屁股後面連續叫人外號,那個外號有明顯罵人出身的意思、這種熊孩子你作為父親當面都不教育。以死相逼什麼意思?還有說校長不可理喻的各位。

換位思考、你被孩子在背後不停的叫類似於雜種、黑戶、黑娃。還在孩子父親在的情況下、你如何處理??各位你們意下如何!!

客觀評價,這個父親死不死都不會教育、遇到這種事還跳樓、你是羞愧還是後悔沒打回去??校長這是也太氣憤過了、孩子以後也是個熊孩子就看他還沒出事的媽、還沒開始就要錢。

我們尊重死者為大、輿論都在校長這邊。但是不能因為人家職位高低、而忽視這家人的素質教養!

罵校長的各位、多換位思考,也許聲音就沒那麼不分事實的大了。


靜子舒


就喊一個外號而已,不尊重,不懂事,但是你是校長,你懂事吧,一校之長,正當的教育與批評就可以了,孩子的父親,說他懦弱也罷,我能理解,普通家庭農民,更懂得尊重老師,尊重校長,覺得他們打了就是教育了,就是對了,當時沒有站出來,也有可能覺得惹不起校長 只能忍氣吞聲,如若跟校長打起來呢,社會輿論,惹不起的官方,孩子將面臨退學,還是一樣的羞辱,感覺怎麼做都不對,一輩子的心裡陰影,所以無法面對,選擇自殺,真的令人心痛,我覺得還是校長有問題,孩子有問題要教育,不是羞辱


秋天的故事38


無疑,這是一出悲劇,我在想,這出悲劇能不能避免,該如何避免。首先,這個孩子叫校長小名算是個什麼性質的問題。在這問題上,見仁見智,眾說紛紜。但是,傾向於孩子不該叫校長小名者居多。原因無非是晚輩應當對長輩避諱。避諱由來已久,來源無非是封建禮教。堅持這種禮教者,我不認為是什麼高尚的素質,反而充滿腐朽味道。晚輩對長輩直呼其名並不罕見,當年,北京大學學生在遊戲隊伍中公開打出“小平,你好”的橫幅一時傳為佳話。拋開小平同志的職務不論,僅僅二十多歲的學生直呼七十歲老人名字還不帶姓,用不少人的觀念看是不是算作不尊敬啊?後來,有群眾給小平同志寫信反映問題,臺頭就是“小平同志”而不是鄧副主席鄧副總理,小平同志覽信大喜,直接批示“多年不見這個稱呼,很親切,請相關部門著重辦理”。兩相對比,誰該羞愧?其次,孩子叫了校長“黑娃”,違反了什麼規定?我想國家法律似乎沒有這種規定。說到底還是校長大人覺得自己沒有面子,我想說的是自己連裡子都不要了,面子算怎麼回事?第三,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毆打他人處五日拘留,毆打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從重處罰,處十日拘留。校長當家長面多次毆打未成年人(多出軟組織傷絕不可能是一耳光能夠形成)。案發後,家長非常理性,及時報警尋求法律保護,而不是直接回擊,應當給予充分肯定。讓人難以容忍的是,不少人不是譴責違法施暴者,而是言辭激烈的譴責受害者及其家屬。我不知道這些人是否換位思考過,你們是否也曾年幼無知,也曾叫過老師名字甚至給老師起外號?第四,接警後,我們的派出所是否依法履職,嚴格執法,給受害人及其家屬一個法定的處理結果,還受害人一個公道?截至目前,我們仍然沒有看到受理案件的派出所依法做出裁決。難不成一定要群眾以命相博,才能拿到那一紙裁決書嗎?


雨軒品茗2


這個校長確實行為不當,孩子喊其綽號,採取扇耳光、扭掐方式導致孩子住院,是他傷害了孩子,過錯在先。

但是這件事與孩子父親跳樓死亡之間沒有必然因果關係。孩子事情發生時,校長不可能預見可能會導致這個意外結果發生,對於孩子父親死亡之事,校長不存在故意或者過失,對跳樓事件也不存在過錯,因此對跳樓事件不用負刑事,民事責任。他只對傷害孩子事件負責。

親,你如何評價?


一把青蔥639


因為小孩叫自己小名,感覺到受到了侮辱,生氣歸生氣,不應該動手打孩子。再說,孩子的父親在場,要是我是那位父親的話,我就率先出手打一下孩子,給別人一種交代,馬上讓孩子給校長道歉。我想,這樣的話,大家面子上都不會太尷尬。孩子叫大人小名,本身就是缺乏教養的行為。校長打了孩子,你也不要把事情搞大,畢竟自己孩子錯在先,雖然這個代價有些大,但可以走法律程序,各自為自己的不妥行為買單。也教育孩子做錯事情就應該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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