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電動車駕駛員朋友們:
你們好!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我縣街頭湧現不少二輪,三輪及四輪電動車。並憑藉輕便、廉價、操作簡單等優勢,受到部分消費者青睞;但與此同時,電動汽車駕駛員大多沒有機動車駕駛證,在道路上行駛時,駕駛技能的掌握,交通安全防範、緊急情況處理等方面都相當欠缺,違反交通信號、佔道行駛、逆行突穿猛拐、爭道搶行、隨意轉彎變道,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普遍突出。
為了加強電動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鉅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此提醒全縣電動車駕駛員:
一、請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杜絕佔道行駛、逆行、違反交通信號、爭道搶行、隨意轉彎變道、亂停亂放等行為,各行其道確保安全。
二、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各類電動三輪、四輪電動車一律不得上路行駛,如有違反嚴肅處理。同時該類車輛安全性能無法保障,無法登記和核發牌證,不準上路行駛,只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道路範疇以外的區域行駛。駕駛電動四輪轎車必須持有C2以上駕駛證。請廣大電動三輪、四輪車主朋友們從大局和自身安全出發,勿信經銷商“不用掛牌照、不用考駕照”等虛假宣傳,自覺抵制購買或乘坐該類車輛。
三、電動車在指定的非機動車停放區域內停放,停放時必須整齊有序,未設置停放地點的,停放時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對於不按規定停放的電動車交警大隊將依法拖移。
請廣大電動車駕駛員朋友們,自覺遵守法規,積極維護良好的縣城形象,維護和諧穩定,做遵紀守法的好縣民。
鉅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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