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業務往來到我公司開了200萬發票,16%的稅也繳了,這樣有問題嗎?

用戶61456695734


這樣做無疑是有問題的。

眾所周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會涉及到刑事處罰的。當然,虛開的目的一般是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或者用於抵扣稅款。

虛開發票包括了四種行為:

1. 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就像本文所述的情況,沒有業務,平白無故開了200萬的發票。一般這樣這種情況是為了賺取一定的服務費。

2. 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這種情況多是開具數量金額不實的發票。開了幹嘛?可能因為對方公司年底要“衝賬”,或者跟對方公司套取更多現金留作他用。

3. 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這種情況多存在於缺少進項的單位。不知道對方的公司是不是出於這樣的目的。

4. 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就算你只是溝通聯繫、牽線搭橋也可能觸犯到法律的底線。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量刑這裡提一點,最高是可以達到無期徒刑的。

此外,有些人可能會認為,我幫人開了發票,但是增值稅稅款都交了啊,也許我只是一個“代開”的行為,主觀上沒有故意去騙取稅款,客觀上最後也沒有造成國家增值稅稅款的損失,那這種情況是不是就沒問題了呢?也有問題。

1. 代開只有稅務機關或者稅務機關授權的機構才可以,其他單位和個人是不得代開的。如果非法代開,那麼是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按照虛開發票進行處罰的。

2. 雖然你的行為沒有造成增值稅稅款的損失,但增值稅發票除了具有抵扣的功能,還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憑證,這種行為可能造成其他稅款的損失,這個可能構成逃稅罪。

所以,不管是不是出於抵扣增值稅款的目的,都可能觸犯法律。虛開的這條紅線,千萬別碰。

我是財會小童,與您分享我的觀點,歡迎關注,共同進步。


財會小童


非請自來。

典型的“虛開”,沒有“問題”,只有“犯罪”!針對本題,我們抽絲剝繭分析一下。

開票金額200萬,而且稅率為16%,據此可以判斷該公司很可能為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及提供勞務適用的稅率為16%,而且通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也就是說,按題目描述,該公司應該是在沒有真實交易而為他人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該行為已經構成虛開增值稅發票罪。

按猜測,該筆業務最可能是銷售貨物,我倒很好奇,是如何進行賬務處理的。相關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一定很高,不然不好應對稅控系統。要我還真沒那本事能處理,慚愧!

另外,開票16%稅率開了200萬,相關增值稅款就是32萬,稅款是否繳納、對方是否抵扣稅款都不影響定罪。有多大的事?參考圖中的量刑標準自行對號入座!

談如何判刑,非本人強項。可以明確的是,對於“虛開”,公司及相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都將受懲處。

事以至此,多說無益,祝好運!


龍門賬


先告訴你虛開200萬發票,交了16%增殖稅對方有什麼好處!(你公司應該是經營虧損企業、否則增加200萬利潤是要交稅的,對方肯定利潤太高、還想從公司抽資金)

第一進項抵扣200萬:增值稅少交16%。

第二利潤減少200萬:營業稅(利潤稅)少交25%。

第三有發票可以從公司掏出200萬進老闆私人帳戶:分紅個人所得稅20%。

綜合所述:他們有偷逃稅款45%,90萬!還有32萬稅款非法轉移……

被查到後果:對方公司責任人3年以上實刑,1-5倍罰款、頂罰是5*122萬!你公司責任人輕不了多少……


新晴辛靜


兩個問題:

1,稅負太高。200萬的含稅銷售額相當於稅前銷售額172萬,增值稅28,因為沒有成本,所以所得稅是43萬,所以這筆開票金額的稅負是71萬!

2,觸犯刑法!題目中給出的行為是非常典型的虛開增值稅發票的行為。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是屬於刑法管制,涉稅金額28萬,屬於大於5萬少於50萬的檔。正常判刑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以2萬到20萬元之間的罰款!

假設罰款9萬元,相當於開這一筆票,一共付出了80萬元的現金代價和3年的牢獄之災。

如果你們的老闆一定要堅持這麼做,亮之見的智商肯定是理解不了😱😱


亮之見


👩沒有業務往來,為其開了200萬元的發票,雖然繳納了16%的稅,不等於沒有違法犯罪

💁毫無疑問,這肯定是有大問題的。

開發票或使用這200萬發票的任何一方,都涉嫌共同弄虛作假,以公謀私;這不僅是涉及16%的稅金問題,而是100%或更多的問題;

🙎開票方在事實上,已涉嫌協助、支持弄虛作假的違法犯罪行為;無論是否簽有合同,從違法的初始起,其合同與承諾都是無效的。

👦這發票問題的需求雙方責任或知情、或涉嫌作假,或證據鏈範圍問題,應包括:

🙋如果是消費性發票,至少涉及相關領導、財務主管、會計、開票人或經辦人;發票摘要包括消費人員和人數或證明人,以及具體簽字的言詞內容;

🙅如果是屬於商品交易性發票,應涉及商品收發貨品名、或種類問題、運輸工具、承運人、運雜費、驗收人或保管員;

👧如果是財產、家用俱……發票,還應涉及第三、或第四級賬簿的登記,是否與名稱、數量相符、使用地址、使用性質、使用年限、使用人員等相關問題與之相對應。

簡言之,對以上問題一經核實,可以確認違法犯罪的對象、證據、或論罪而定案。



氣壯山河


這是典型的虛開發票行為,屬於虛開發票中為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不符的發票的類型。虛開發票的問題很嚴重,後果更嚴重,還是希望這種事情不要發生的好。


在我國的稅法中,虛開發票是國家的嚴厲禁止的行為,只要一發現有虛開發票的行為,稅務機關絕對不會坐視不管,肯定會一查到底,嚴厲打擊的,而且,在刑法中有關涉稅的條款,虛開發票以前是唯一可以判處死刑的,現在是可以最高判處無期的,具體的條款,我就不說了,你可以想象到它的後果有多嚴重?

虛開發票的處理

輕微的虛開發票,一般就在稅務局就能夠處理完畢,處理的方式基本上是對虛開方進行發票管理的處罰,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總之,處罰的力度要遠比你通過虛開獲得的利益要大。


對於接受發票的一方,則是要求他的進項稅轉出,或者是不允許稅前抵扣,並且還要加收滯納金,情節嚴重一點的,還要進行處罰。

如果虛開的金額比較大,或者是虛開的發票份數比較多,那麼就會由稅務機關先根據稅法處理,然後移交給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每年都有很多人因為虛開發票而入獄。這方面你可以查找網上的各種案例。

結語

發票是用來進行經濟行為的一種合法有效的憑證,你從稅務機關申領發票,那麼相關的責任也同時加在你的身上,因此你要把發票用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而不要在發票上打什麼歪主意。現在都是稅控發票了,發票的信息會實時傳送到稅務局,想瞞天過海,這樣的日子基本上沒有了。


撰文:左刀三爺 積累數十年的財稅實務經驗,加上條理清晰的通俗化講解,為您解疑釋惑!如果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敬請關注,多多點贊,多多轉發,😊


左刀三爺


這樣問題大了!!


一、虛開發票的定義:

沒有購銷貨物或者應稅勞務而為他人、為自已、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即使有購銷貨物或應稅勞務,但是開具的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

虛開的定義既包括在沒有任何交易情況下的憑空填寫,也包括在有一定交易情況下的不實填寫。

看看定義,你在沒有業務往來的情況下開了200萬發票,這是典型的虛開。跟交不交稅款沒有關係。

二、虛開發票的後果:

1、虛開構成犯罪的標準是:虛開發票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或者虛開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000元以上,可以認定為犯罪。

2、虛開發票的懲罰:最高可到死刑。

一般情況,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以上20萬以下的罰金;

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5萬以上50萬以下的罰金;

數額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5萬以上50萬以下的罰金,沒收財產;

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三、現在有什麼補救措施。

1、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追回發票作廢,或者與對方簽訂補充協議,提供相應貨物或勞務,讓交易成真,業務屬實。

2、立刻停止繼續虛開,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足額繳納稅款,一定不要漏稅,其他業務足夠大,基本沒大問題。如果沒有實質業務儘快註銷吧,虛開多了就是想脫身都難了。

3、當然稅務機關不會因為一次數額不大的虛開就起訴你,特別是稅款不少交,金額不大的不會引起重視。但是上下游任何一點發票出了問題,稅局都是一條線稽查的。

再次提醒合法經營,依法納稅。


北辰說財稅


對方給我打來200萬,我給開200萬的票,這不正常嗎,我有進項我就抵,我沒進項我交全稅有問題嗎,


策馬揚鞭


第一,不要慌,國家規定首罰不刑。補稅就好

第二,你開票200w 對方給你多少好處費?我給你算下你要繳納的稅是多少?按目前16%的增值稅32w 企業所得稅42w,按新的規定要是你沒其他業務100w先按5%繳納5w在加上68w按10%繳納6.8w,也要11.8w 就是你開票成本最少53.8w ,算完你還開嗎


開業啦創業服務


你這個無非就是和A公司交易,A公司不用票,無法抵扣,你把票開給B公司了,如果能和B公司的票款相對應,一般稅務也無法查證出虛假交易,你是正常納稅了,問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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