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務有限公司港務費下調15%

3月29日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務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貨物港務費下調15%。

公告表示,2019年3月,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了《關於修訂印發的通知》(交水規【2019】2號),就降低港口收費工作作出進一步規定:貨物港務費下調15%。

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務有限公司表示,公司將嚴格執行通知規定,對實行政府定價的貨物港務費,按照新《港口收費計費辦法》規定的費率標準執行。

公告明確,按照“減項、並項”的原則,公司將堆存保管費、庫場使用費併為庫場使用費。

上述規定於2019年4月1日零時起(以靠泊時間為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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