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定終身合同的企業倒閉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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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終身勞動合同”這個詞語用的不恰當,不符合勞動法律規定的,最明天的解釋就是勞動合同管不了一個人的終身,最多管到60歲。“終身”遠遠超過60歲的,所以我說這個術語表述不規範。

不過,問題的意思我估計大家都懂,這個“終身勞動合同”其實就是《勞動合同法》上面講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員工與企業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是企業倒閉了,你想知道合同該怎麼辦,是不是?那我可以告訴你,一旦企業倒閉,不管員工跟企業籤的什麼合同,合同一律自行終止,也就是法定終止,不管你願不願意,都必須接受這個事實。理由是《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4項規定,“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勞動合同終止。所以,你籤的那個“終身合同”在企業倒閉的時候就沒用了,作廢了。

不過,企業倒閉導致的合同終止可以讓你獲得兩項權益,一是獲得經濟補償金,二是可領取失業金。經濟補償金按照你在企業幹了多少年支付多少個月計算,失業金直接到社保局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即可在從個月起享受待遇,最多可以領24個月。

以上權益都在企業倒閉的時候要及時處理。對於經濟補償,企業估計可能沒有錢支付了,而且你還得申請勞動仲裁才可以獲得,所以這個權益你要不要就看你自己是怎麼打算。如果要這個補償,那就要等到賣了企業的資產後才能拿到錢。

所以,即使你與企業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當遇到企業倒閉,合同法定終止,你能做的就是一方面繼續找新工作,一方面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還可以到社保局辦失業登記手續領失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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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定終身合同應稱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企業與勞動者簽定的,沒有明確“存續期間”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通常把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終身飯票”。


一、企業倒閉是終身飯票法定終止的條件之一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終身合同,也不是不能終止的勞動合同!當出現企業倒閉等法定終止條件情形時,依法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相應補償金和社保費用、工資等,勞動者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二、終身飯票終止後的權益保障

一)、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地級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社保費用、工資薪金等

企業破產清算時,勞動者的社保費用、欠薪等,排在清償順序的首位!通常情況下,第一順序位的清償責任,有清算資產作為保障,優先支付!

三)、社會統籌失業保險

勞動者因企業破產,在失業期間可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時長和標準由當地勞動部門公佈的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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