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建原宅基地的房屋,你需要知道的法律風險及建議

導語:農村房屋產權登記滯後,交易受限,宅基地幾代傳承,口頭分家的不規範性,房屋一旦遇到拆遷補償等利益時,往往造成大量的產權糾紛。特別是翻建房屋使得宅基地使用權人與房屋所有權人不一致引發糾紛屢見不鮮。

翻建原宅基地的房屋,你需要知道的法律風險及建議

一、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需滿足城鄉規劃

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為應當符合城鄉規劃,其具體程序為: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取得許可後方可按具體要求實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為。

二、翻建房屋不得超過原有宅基地使用面積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翻建原宅基地的房屋,你需要知道的法律風險及建議

對於嚴重超標的房屋,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因此,在翻建農村房屋時應當注意是否超過本省關於一戶宅基地的面積標準。提前做好規劃,否則會影響房產證的辦理,影響日後房屋流轉交易以及拆遷補償等利益。

三、翻建的房屋歸屬於宅基地使用權人

根據“房隨地走”的原則,農民翻建房屋首先需要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可以通過申請、購買、繼承等方式,合法佔有宅基地。

但實踐當中,由於繼承和交易不規範性,導致房屋產權面臨諸多法律風險。

翻建原宅基地的房屋,你需要知道的法律風險及建議

例如政策禁令城市戶口居民禁止購買農村宅基地及房屋。農村繼承方式不規範,大多為口頭分家,年代久遠。易引發繼承糾紛。缺乏行之有效書面遺囑或者相關證明。導致面臨拆遷補償時,繼承人相互爭奪房產。特別是產權登記滯後,宅基地使用權人與實際所有權人不一致引發訴訟糾紛。

因此,翻建房屋時,應當注意相關交易風險、政策風險和法律風險等。繼承宅基地翻建的,應當取得相應的公證文書。如經公證書面遺囑。並及時向縣國土局申請宅基地使用權人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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