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

一、新招聘的員工必須進行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在師傅的帶領下上崗操作;調換工種、脫崗後需復工的員工必須進行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代培、參觀、實習人員視活動情況進行不同形式和內容的教育,各類教育都應有記錄。

二、電工、焊工、起重工、駕駛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按國家規定進行專業安全技術教育,經法定主管部門頒證認可後才能上崗操作。

三、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均應自覺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制度和安全技術知識,公司每年六月份進行一次定期的教育學習。

四、車間應抓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制度、安全技術知識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對已任或新任班組長,進行定期教育培訓。

五、因工受傷的員工在傷愈復工前,由所在車間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建檔後,才準上崗工作。

六、臨時僱用的合同工、計件工、退休返聘人同,必須經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上崗作業。

七、採用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設備、研製開發新產品等必須由該項目工程技術負責人,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對有關人員進行講解和實際操作訓練,直到完全掌握為止。

八、公司全員必須無條件學習和掌握《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加演練和培訓。

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以查領導、查現場隱患、查管理制度、查安全技術措施、查落實整改情況為主體。尤其要檢查兩個違章,即: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二、公司安全檢查每月進行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或生產部牽頭,召集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專(兼)職安全員等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情況由安全環保部彙總。

三、車間級安全自查每週進行一次,由車間主任組織有關人員,對所轄範圍進行檢查和整改。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應報安全環保部。

四、專業性、季節性、節假期間安全檢查,由安全環保部匯同有關部門組織檢查。

五、各類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標和具體要求,並有負責人參加,防止走場。

六、安全檢查應始終貫徹“與職工相結合、依靠職工邊查邊改”的原則。對查出的問題當時不能徹底整改的,要採取臨時防範措施,保證安全。並擬定計劃,限期整改。

事故隱患報告制度

一、生產部是隱患整改工作的管理責任部門。負責對隱患進行登記,重大隱患要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法人代表。

二、各職能部門、車間是隱患整改工作實施的責任單位。

三、在實施整改的工作中,要堅持“分級負責、分線管理”的原則。

四、對發現的隱患,檢查人員要儘快通知隱患所在單位,指出隱患部位、內容及嚴重性,提出整改意見及整改期限並進行登記。對於重大隱患,檢查人員要以書面的形式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及時遞送隱患所在單位,落實整改責任人。

五、隱患所在單位接到整改通知後,要根據隱患的性質及整改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採取管理或技術的方案消除隱患,並通過檢查、驗收、認可。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依據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性質、後果的嚴重程度,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方案。

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生產部牽頭,與行政、設備等部門共同研究編制。

三、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遵循“收集資料、現場堪查、研究分析、認真評估、明確責任和步驟、反覆修訂、切合實際”的原則。

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經發布,公司全員必須無條件學習和掌握。一旦緊急情況發生時,必須立即啟動。

傷亡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一、發生直接或間接責任輕傷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應追究直接責任者、管理責任者、領導責任者的行政責任。

二、追究範圍:

⑴對安全工作不重視,因管理混亂造成事故者;

⑵不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必要的教育培訓,員工因缺乏安全技術知識發生誤操作造成事故者;

⑶不及時解決安全防護問題或整改事故隱患,造成事故者;

⑷因設備缺陷或防護措施不全,在危險部位作業採取保護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者;

⑸技改、技措、生產性建設項目未執行“三同時”規定,造成事故者;

⑹事故發生時,未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者;

⑺事故發生後,未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致使同類事故一年內再次發生者;

⑻挪用安全措施經費、材料或擅自決定拆除安全防護設備、裝置、設施而留下隱患造成事故者;

⑼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加班加點,致使作業人員超負荷勞動,造成事故者。

三、追究形式:根據事故性質,分別給予直接責任者和管理責任者、領導責任者批評教育、警告、記過、承擔全部或部份損失、罰款、訴職、降職、降薪、撤職直至從公司除名,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輕傷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由公司董事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出決定。

五、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由上級安監主管部門等作出決定。

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公司管理幹部、管理人員分行政線、生產線分別編組進行安全值班。

生產線值班應將各職能部門、生產車間管理人員進行交叉配置,確定值班組長。

二、各重點部位,如物資庫房、配電室、門崗等,由相應主管部門對崗位人員進行分組編班。

3、管理值班內容:

⑴對生產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尤其是安全操作、勞動紀律、工藝紀律狀況。制止違章指揮,糾正違章操作。

⑵解決處理好生產系統中的安全問題。遇重大或緊急情況,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

⑶對各重點部位的防火、防盜及崗位值班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4、管理值班時間:實行24小時負責制。

五、管理值班人員名單,由公司辦編制以通知形式下發執行。

安全例會制度

一、為了切實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公司級、部門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例會制度。

二、例會主持及參加人員範圍:

公司級例會:由法人代表召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和其它相關人員召開;

部門級例會:由部門負責人召集部門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召開。

車間級例會:由車間主任召集車間有關人員召開,必要時可邀請上級主管人員、技術人員參加;

班組級例會:由班組長召集班組成員召開。

三、公司級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部門級例會每月召開一次;車間級例會每半月召開一次;班組級例會每日召開一次。

四、例會主要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和可能出現的各類重大問題。

五、各級例會應主題明確,形成決議,落實決議的執行單位和責任人。

六、各級例會必須由主持人指定專人作好記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2、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機構、職能職責與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機構、職能職責合併進行。由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總責,安全環保部具體負責。

3、公司財務部、檔案室、辦公場所、物資庫房、配電室、車庫、值班室、食堂等屬於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4、各重點部位主要負責人為該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5、各重點部位均應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並建檔。

6、公司編制併發布《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壓力容器屬於公司特種設備。其運輸管理、儲存管理、維護管理、操作使用管理、日常檢查管理歸屬於設備部;檢驗、登記管理歸屬於生產部。

二、運輸、儲存、操作使用必須嚴格遵循操作規程。

三、操作使用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操作資格證方可從事壓力容器操作。

四、檢查、檢驗:

⑴入庫和使用時,應進行合格證檢查、外表檢查、安全附件檢查、基礎檢查、緊固螺栓檢查、震動磨擦情況檢查。

⑵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三年進行一次內部檢驗;六年進行一次全面檢驗。

⑶停用兩年以上要恢復使用的;外單位調入的;主要承壓原件經修理改造的;發現嚴重缺陷的壓力容器,應提前檢驗。

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小車日常管理由公司辦負責,貨運車輛運輸管理歸屬供應部具體負責,安全環保部督促。

2、公司辦、供應部應制訂相對應具體的《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包括機動車輛的維護保養管理、行車管理、日常安全檢查、駕駛人員教育培訓、考核和獎懲、交通責任事故處罰等。

制度需經公司批准後執行,並送安全環保部存查。

3、機動車輛的轉向器、制動器、喇叭、信號燈等安全設施,必須完整、靈敏、可靠。

4、機動車輛駕駛操作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取得合法的操作資格證方可從事機動車輛駕駛操作,行車過程中不得超速、超載行駛,嚴禁人貨混裝,嚴禁隨意停放。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1、勞動保護用品由安全環保部負總責,供應部按計劃採購,設備科物資庫房儲存保管,人力資源科按標準審核發放。

2、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是具有合法資質的專業廠家生產、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商品,不得進購無資質或非標準商品。

3、通用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

(1)生產一線人員:

防塵口罩2個/月/人或沙布口罩2個/月/人;布手套2雙/月/人或線手套2雙/月/人;帽披1頂/半年/人;洗衣粉200克/月/人;工作服1套/年/人。

(2)後勤及脫產人員:

沙布口罩2個/月/人;線手套1雙/月/人;帽披1頂/年/人;洗衣粉200克/月/人;工作服1套/年/人。

4、特殊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管理:

(1)安全帽、保險繩,採取物資庫房統一保管,實行借用制。

(2)防護面罩、絕緣用具,採取分崗位、分班組配備,按班交接使

用。

5、每季度對特殊勞動保護用品進行一次綜合檢查,凡達到報廢或接近報廢狀況的,實行一次性報廢,並將其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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