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惡務盡,讓世間晴朗-1983,全國“嚴打”簡述一二

四十餘年前,隨著高考恢復,和知識青年的歸家,浩浩蕩蕩的返城大軍讓城市開始不堪重負。遊子歸家的欣喜,很快就被生活的各種煩惱所衝逝。這些已經不再年輕的年輕人,走的時候,激情昂揚;歸來,卻多了麻木、世故,狡黠和迷惘。城市的工作崗位供不應求,一些人通過努力上了大學,一些人則通過各種渠道進了單位,上了班。更多的人,則無所事事,成為一個著名的群落,叫“待業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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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積累的待業人員已達2000萬,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待業人數的最高值。如北京市待業人員40萬人,佔全市總人口的8.6%,平均每2.7戶城市居民中有一個待業人員。天津市待業人員最多達到38萬人,佔全市總人口的11.7%。待業人員包括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以及新增的城市閒散人口,其中前者佔多半。

1979年12月,李先念在全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工作會議上表示,上山下鄉運動勞民傷財,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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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國元勳,國家領導人李先念

1980年,中央徹底結束了持續25年的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

1980年代初,大批知識青年陸續返城,許多成為待業青年,加劇了社會治安惡化。當時根據全國調查,要求回城及復職的人員共有9類,除了上山下鄉知識青年外,還有1960年代初被精簡回鄉的職工要求復工,“社來社去”的大學及中專畢業生要求國家統一分配等等。城市積累了大批待業人員,同時還要接納大批返城人員,這使就業形勢進一步困難,社會治安惡化。

197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及刑事案件立案53萬起;

1980年,全國立案75萬餘起,其中大案5萬餘起;

1981年,全國立案89萬餘起,其中大案6.7萬餘起;

1982年,全國立案74萬餘起,其中大案6.4萬起;

1983年前幾個月,案件繼續猛增。

這些案件中不少影響惡劣,如:

1979年9月9日,上海市發生控江路事件,數十名流氓分子鬧事。

1980年10月29日,北京火車站發生自殺性爆炸事件,造成9人死亡,近百人受傷。

1981年4月2日,北京市發生北海公園事件,在北海公園遊玩的三位女中學生被劫持並強姦、猥褻。

特別是1983年,接連發生大案。1983年2月,“東北二王”王宗與王宗瑋兄弟持槍逃亡,此後7個月在途中不斷製造血案,震驚全國。1983年5月,卓長仁劫持民航客機至韓國。1983年6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喜桂圖旗發生27位無辜者被殺害、多位女知青遭到強姦的特大強姦殺人案。由於治安狀況惡化,很多地方的公共場所秩序混亂,女性不敢在夜晚上班,民眾喪失安全感。

城市待業青年形成了不少流氓隊伍,最知名的有唐山的菜刀隊和湖南的斧頭幫。據說唐山的菜刀隊是直接導致1983年嚴打的導火索之一。

1983年7月19日,鄧小平在北戴河聽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劉復之關於全國各地嚴重治安狀況的彙報後表示:“對於當前的各種嚴重刑事犯罪要嚴厲打擊,判決和執行,要從重,從快;嚴打就是要加強黨的專政力量,這就是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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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決定》,正式開始1983年嚴打,此次嚴打持續三年。《關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決定》中稱,“要全黨動員,首長動手,層層負責,廣泛發動群眾,統一組織行動,一網一網地撒,一個戰役一個戰役地打,務必做到有威力,有震動。”“在三年內組織三個戰役,依法將刑事犯罪分子逮捕一大批,判刑一大批,勞教一大批,註銷城市戶口一大批,並且殺掉一批有嚴重罪行、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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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9月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頒佈《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及《關於迅速審判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決定》,其中前者規定對流氓罪等十幾種犯罪“可以在刑法規定的最高刑以上處刑,直至判處死刑”,後者規定在程序上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要迅速及時審判,上訴期限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10天縮短為3天。

1983年8月至1987年初,中華人民共和國連續三年開展了分為三個戰役的統一行動、集中打擊。我記憶中的那時候,世人將此社會整肅行動稱之為“紅色颱風”。以至我們這代人,對今後的每次社會“嚴打”,都會習慣的說“刮颱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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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嚴打發動之際,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劉復之表示:“嚴打戰役,意義極為深遠,就其指導思想、氣勢、規模和效果等方面來說,是繼1950年至1952年鎮壓反革命運動之後,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又一具有歷史意義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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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此次嚴打的政治及軍事色彩十分濃厚。1983年,幾十萬中國人民解放軍內衛部隊改編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接受特種訓練。中共中央發出的文件強調,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黨、政、軍等有關部門齊動手,將判處死刑的權限交到區縣級的人民法院,同級黨委領導可直接決定判處死刑。此次嚴打的打擊對象除刑事犯罪以外,還有“現行反革命”以及林彪、“四人幫”團伙殘餘分子,這是和後來幾次嚴打的不同之處。鄧小平針對有人“怕搞錯兩類矛盾”指出,就應該將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當做敵我矛盾處理,“我們保證最多數人的安全,這就是人道主義。”

案例

在1983年嚴打中,“流氓罪”是一個典型罪名。流氓罪因為罪名的龐雜及模糊,被法律界稱作“口袋罪”。中共中央〔1983〕31號文件稱,流氓團伙分子“是新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的新的社會渣滓、黑社會分子。他們以殺人越貨、強姦婦女、劫機劫船、放火爆炸等殘酷手段來殘害無辜群眾,他們仇恨社會主義,對社會治安危害極大。”“對流氓團伙分子要一網打盡,對流氓頭子要堅決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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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怎樣認定和處理流氓集團的意見》(〔84〕高檢發(研)12號)認為,在法律文書中應避免使用“流氓團伙”,改用“流氓集團”。該文件還稱,“不應把‘一網打盡’理解為全部捕判,也不應把對流氓頭子要‘堅決殺掉’理解為一律殺掉”,“應當區別不同情況,給每一個流氓集團成員以應得的懲處。

當時的流氓罪處刑很重,雖然有強姦犯以流氓罪處決,但被判處流氓罪的人員中,還是不少僅因舉辦家庭舞會、拍攝穿著暴露的照片、和他人發生性關係而被判刑,有的甚至被判處死刑。轟動一時的朱國華案(朱國華為朱德的侄孫)、陳小蒙、胡曉陽案等等,也都是流氓罪的案例,這些案件的主犯均為高幹子弟,均以流氓罪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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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字輩》中的遲志強,可惜了

1982年,知名青年演員遲志強赴南京拍攝電影《月到中秋》時,“八九個男孩和女孩經常在一起玩,聽著鄧麗君的《甜蜜蜜》,跳貼面舞,看內部小電影。”(遲志強語)結果在1983年嚴打中,遲志強因此被捕並以流氓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貴陽市公安局供稿的《一個流氓犯的自白》刊登於《現代法學》1984年第1期。作者原是一名新聞工作者,在自白中稱:“但我這樣一個新聞工作者卻墮落成了可恥的流氓罪犯。”他稱,他使用欺騙手段和一位過去的女同學發生性關係。後來他學會跳舞,在家舉辦家庭舞會,“越跳思想越空虛,精神越頹廢。”他稱自己“什麼法制、道德掛念統統淡漠了,成天想女人,圖舒服,終於發展到玩弄、姦汙婦女,並以‘藝術’為名拍攝裸體照片,成了人民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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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20歲的北京人牛玉強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決書中稱,“鄭某糾集牛玉強等十人組成流氓組織菜刀隊,準備了數把菜刀並製作了黑麵罩。牛玉強作為骨幹分子,多次參與聚眾持械鬥毆,尋釁滋事。”“牛玉強所在團伙危害一方,民憤極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判處牛玉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1年,牛玉強第六次獲得減刑,他被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後一位在押的流氓罪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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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根據人民數據庫的資料,1983年嚴打開展之後,截至1983年9月23日,全國各地的政法機關收到群眾檢舉揭發犯罪分子的材料達44萬多件,已經有三萬一千餘名犯罪分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1984年10月31日,中共中央批轉中央政法委員會《關於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第一戰役總結和第二戰役部署的報告》,其中稱,僅在嚴打“第一戰役”中,“全國公安機關共逮捕殺人、放火、搶劫、強姦、流氓等罪犯1027000人,檢察機關起訴975000人,法院判處861000人,其中判死刑的24000人,司法行政部門接收勞改犯687000人,勞教人員169000人。”

僅在1983年8月至該年年底的第一次戰役的第一仗中,相關部門摧毀犯罪團伙7萬多個,繳獲槍支18000多支,子彈42萬多發。這是1950年鎮反運動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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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打開始的三十年後,在2013年,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汪明亮曾這樣表述,“嚴打能夠起到展現國家威嚴以及安撫公眾的作用。該策略之所以獲得公眾的支持,主要是對於公眾而言,這一嚴厲譴責與懲罰的過程,具有在面對犯罪與不安全時抒發緊張與維持團結一體感的功能,是一種標準的‘表達式正義’姿態。”“嚴打具有‘速效性’,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發生功效,把犯罪勢頭壓下,主要在於政府能夠在短時間內集中司法資源,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引發犯罪發生的各種因素。但嚴打的作用範圍是有限的。嚴打只能針對嚴重犯罪,對輕微犯罪不能適用嚴打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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