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看改革開放四十年給農民帶來的鉅變!不交錢交糧了,反而領錢了

改革開放,讓我們農民解決了溫飽、奔上了小康!種地不僅不用交錢交公糧了,反而領錢領補助了。

我們不是專家,不是學者,也不是作家,不可能把四十年的變化列全面、說清楚,作為一介草民、井中之蛙,生活在自己的這個小天地裡,也實實在在地體驗到了、觀察到了、感受到了身邊的人、身邊的事所發生的變遷、發展與進步。

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改革開放四十年,變化是廣泛的,影響是深遠的。在此,僅列述一件給農民帶來翻天覆地變化的事,以示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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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

記的小時候,從學校放了假要到生產隊去放牛、或隨著大人們一起下地幹活去掙工分。那時候屬於人民公社時期,農村集體土地等生產資料屬於“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土地等生產資料都 是生產隊集體管理使用,生產隊獨立核算。我們村即生產大隊分為兩個生產隊,生產隊實行的是“大呼隆”、吃的是“大鍋飯”。生產隊組織社員一塊兒出工、一塊兒勞動、一塊兒收工,出工記工分,生產的糧食除交公糧外,剩下的由生產隊按社員家庭人口統一分配,年終按人均工分統一找平,這樣就出現了“倒找”的現象,即平時按家庭人口分的糧食年終按人均工分找平時高於了平均數,就是分多了,需要找回來再分給平時分少了的農戶。人口多勞力少的農戶就會出現“倒找”的情況。就這樣拚命幹活拚命掙工分,到頭來,多數社員連肚子都填不飽,還要靠東借西湊過日子,更別說吃好、穿好、用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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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票

“一聲春雷驚大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於1978年12月18日勝利召開了!改革春風吹大地,開放號角響滿天。實行大包乾責任制,“分田單幹”,即實行土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政策陸續在全國推開了。生產隊集體的土地按人頭分配到戶了,農民的積極性即刻被激發出來,不再是吃大鍋飯、得過且過了,不再是幹多幹少一個樣了,幹多了是自己的,爭多了是自己的,所以,一時間,老百姓是多囤糞、深挖地、勤耕田,真是幹勁十足、熱火朝天,很快糧食產量倍增了、收入也增加了,村裡戶戶解決了溫飽問題。沒過幾年,村裡還出了好幾個“萬元戶”呢。土地改革以後,農民的日子真是芝麻開花節節高了。物產充裕了,布票、糖票、鹽票等使用了多少年的這票那票統統作廢了。

交公糧那還是必須的,也是應該的。地是國家的,種地交糧天經地義。一年兩季,夏季交小麥、秋交花生米,老百姓曬乾揚淨,肩挑車推、人抬牛拉,頂著烈日趟著汗,把最好的糧食交給了國家。老百姓交公糧那認真勁兒、那火熱的場面、那交完公糧後臉上洋溢著的幸福和滿足,令人敬佩、感動而永遠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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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公糧

集資提留又出現了,村裡要開支、鄉里縣裡要搞公益事業需要投入需要錢,農民要按規定交納“三提五統”。1991年12月國務院頒佈的《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的解釋是,“三項提留”分別是指村級組織向農民收取的公積金、公益金和管理費。“五項統籌”,包括教育附加費、計劃生育費、民兵訓練費、民政優撫費、民辦交通費。最初的幾年裡,農民人均上交的“三提五統”由幾十元到上百元等。2002年左右吧國家實行稅費改革實行了農業稅制度,農民向國家交納農業稅,“三提五統”改為農業稅附加,數額比原來減少了。國家於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的時候一併取消了“三提五統”及其它各項規費和雜費,全部免徵牧業稅。自此,農民就再也不用交公糧和各項農業稅費了。後來,國家對農民、農業實行了補貼制度,主要有糧食補貼、良種補貼、養殖補貼、農機補貼等等。再到後來,在實行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的同時,超過60歲的農民開始領取國家發放的養老保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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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四十年,土地政策的改革、農業稅費政策的改革和各項保險政策的落實,使我們農民收入增加了,負擔減輕了,醫療養老有了保障了,從種地交“公糧”、交“稅費”到種地享“補貼”領“保障”,從解決了溫飽到奔上了小康,我們農民確確實實嚐到了改革開放的甜頭、實實在在過上了幸福生活,我們病有所醫、老有所養的夢想終於成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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