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世界法律体系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五大帝国


5、阿拉伯帝国 伊斯兰法系以《古兰经》和《圣训》为代表,是具有典型宗教性质的法律,在阿拉伯帝国鼎盛时期具有很强的影响力,东起印度河流域,西临大西洋,从喜马拉雅山麓至地中海岸这一广大地区的国家均实行伊斯兰法。后随阿拉伯帝国的崩溃,影响逐渐减弱。

4、唐帝国 中华法系它萌芽于商周时期,在唐代趋于成熟,以中国传统思想为理论基础,糅合了法家、道家、阴阳家学说的精华,唐律规定了五刑、十恶、八议以及类推原则与制度。对于日本、朝鲜、越南等远东地区产生了不可替代的影响。

3、英帝国 英国是现今两大法系之一普通法法系的发源地,也称“英美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


2、法兰西第一帝国 拿破仑的伟大并不在于他打了多少次胜仗,而在于在他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组织编纂了一部举世瞩目的《法国民法典》,它颁布于1804年,共有2281条,这部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法律不但维护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而且成为现今许多国家制定民法典的蓝本。也是大陆法系的代表作之一。

1、罗马帝国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是很大的,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尤其是对欧洲大陆的法律制度影响更为直接。正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亦称为罗马法系或者民法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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