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对外资证券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业务范围不再单独设限

李克强:对外资证券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业务范围不再单独设限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金融业将迎来更加开放的时代。

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开幕式发表演讲时表示,中国将持续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对外资全面放开市场准入正在加快推进,外资银行业务范围大幅扩大,对外资证券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业务范围不再单独设限,征信、信用评级服务、银行卡清算和非银行支付的准入限制大幅放宽。

李克强表示,我们将进一步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举办创业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完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相关规定。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完善相关政策,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和交易中国债券创造更便利的条件。

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央行行长易纲曾经说过金融业开放的11条措施:

其中包括2018年上半年尽快完成的开放措施:

第一,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第二,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的上限放宽到51%,三年以后不再设限。

第三,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证券公司。

第四,为进一步完善内地和香港两地股市互联互通的机制,从今年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的额度扩大四倍,也就是说沪股通和港股通每年由130亿,调整到520亿。

第五,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第六,放开保险外资经济公司经营的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2018年年底前尽快完成的开放措施:

第一,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济,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第二,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

第三,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

第四,不再对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

第五,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

此外,经过中英两国双方共同努力,目前沪伦通的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争取在2018年年内开通沪伦通,在此前宣布的一些金融业,服务业的开放措施也在有序的推进。比如说以前宣布的,包括开放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的限制,放宽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的限制,以及对外资投资征信机构实行国民待遇这些以前已经宣布措施的落实正在扎实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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