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安全行动|醉酒驾驶害人害已,远离酒驾,珍爱生命!

醉酒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公安交管部门始终一以贯之、常态长效开展治理。然而仍有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日前,将乐交警查处了三起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行为,驾驶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案例一:酒驾夜查现场醉酒司机“撞网”

百日安全行动|醉酒驾驶害人害已,远离酒驾,珍爱生命!
百日安全行动|醉酒驾驶害人害已,远离酒驾,珍爱生命!

2018年12月30日晚,将乐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城区府前路路段设卡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19时4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湘KT3**0号小型轿车朝临时卡点驶来,在离临时检查卡点20米远的地方突然刹车,行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拦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满脸通红,驾驶室内都是刺鼻的酒味,民警立即对驾驶人李某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86.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县医院进行静脉抽血检测,并约束其醒酒。

案例二:心存侥幸司机醉驾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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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1日凌时3时54分许,陈某驾驶车牌号为闽GKM**6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城区三华桥头时与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将乐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陈某满身酒气,且情绪激动。出警民警立即将其带至大队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215.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随后,民警又将其带至县医院进行静脉抽血检测,并约束其醒酒。

案例三:“押宝”交警过年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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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日晚,将乐民警在城区实验幼儿园路段开展统一酒驾夜查行动。当晚19时5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闽G5K**2号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在行驶至临时检查卡点的时候熄火,驾驶人神色慌张,执勤民警随即上前检查,在驾驶人廖某将头盔取下时,民警发现其满脸通红,经查,廖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系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且摩托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现场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96.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县医院进行静脉抽血检测,并约束其醒酒。后经民警询问,廖某说和朋友晚上一起喝酒后,感觉自己酒量大,头脑清醒,以为元旦期间,交警应该放假了,所以才驾车回家的。

2019年春运即将拉开序幕,三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坚决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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