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絕大多數人想錯了

今天中午吃飯的時候,看到一條新聞,騰訊宣佈裁員10%中層管理人員,這是繼京東、美團、網易等一線互聯網公司裁員後,騰訊宣佈裁員。現在連騰訊都開始裁員了,今年的形勢估計不太樂觀,請廣大在互聯網打拼的同行做好準備,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絕大多數人想錯了

隨後話題扯開了,有個同事問了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TA在公司的合同已經續簽2次了,今年5月份就幹滿8年,合同很快到期。TA問我們,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公司會補償嗎?這個問題一下把我們都問住了,大家都一致認為合同到期不續簽,公司不補償是合情合理的,不違反勞動法。但是有個細心的同事特意查了一下,結果大跌眼鏡,就算是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續簽,公司還是要按照N賠償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絕大多數人想錯了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3、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續簽如何進行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絕大多數人想錯了

總結:

勞動法已經說得非常明白了,一句話,只要不是你自己要走,公司不續簽那必須補償;如果公司降低原來條件(比如減工資),導致自己要走,公司也要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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