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交警專項整治“車窗拋物”,一天查處7人!市民可舉報

滄州交警專項整治“車窗拋物”,一天查處7人!市民可舉報

車窗拋物不僅不文明,更是一種交通違法行為,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3月12日,滄州市交警二大隊展開針對車窗拋物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

3月12日上午,在滄州市區解放東路與交通南大道交叉口附近,一輛轎車車窗裡扔出一個塑料袋。滄州市交警二大隊民警立即上前對駕駛人李某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其引領到崗亭內。最後,李某被依法處以罰款50元、駕駛證記2分的處罰。

當天下午,在滄州市區永濟東路三里莊路口南側,民警正要對一輛違法停車的轎車進行檢查時,突然看到駕駛人從車裡扔出一張廢紙。交警當場對其車窗拋物的行為進行了查處。據統計,3月12日,滄州市交警二大隊民警在轄區內共查處了7名車窗拋物者。

據滄州市交警二大隊大隊長郭擁軍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乘車人不得向車外拋物,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前車突然拋出物品,後車司機會本能地為躲避而緊急變換車道或急踩剎車,可能釀成交通事故。紙巾、塑料袋等可能會擋住別人行車視線;玻璃瓶等摔碎後,碎片易導致後車車胎漏氣、爆胎甚至車輛失控;燃燒的菸頭飄落到其它車輛的車廂內可能引發火情。滄州市交警二大隊鼓勵市民積極舉報車窗拋物行為,市民的行車記錄儀或手機拍到車窗拋物行為後,可通過“滄州市交警二大隊”微信公眾號上傳視頻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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