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萬眾期待的減稅降費重磅文件終於發佈,對於稅率的降低,因為去年就降過,所以實施難度不大,倒是加計抵減政策,值得玩味,而且新規特別強調,符合條件的 納稅人必須做出聲明,才能享受這個新政。這也是還責於納稅人吧
納稅人名稱:
納稅人識別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本納稅人符合《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行業屬於(請從下表勾選,只能選擇其一):
本納稅人用於判斷是否符合加計抵減政策條件的銷售額佔比計算期為 年 月至 年 月,此期間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銷售額合計 元,全部銷售額 元,佔比為 %。
以上聲明根據實際經營情況作出,我確定它是真實的、準確的、完整的。
年 月 日
(納稅人簽章)
舉個例子吧,如果一個大飯店(一般納稅人)2019年4月取得的專用發票的稅額(未取得其他發票)為10萬元,那麼該飯店可以抵扣11萬元,比以前多抵扣了1萬元,優惠力度不可謂不大。
聲明的圖片為截圖,可能不清晰,本人將可以享受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行業列舉如下:
郵政服務業
電信服務業
其中:1.基礎電信業
2.增值電信業
現代服務業
其中:1.研發和技術服務業
2.信息技術服務業
3.文化創意服務業
4.物流輔助服務
5.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業
6.鑑證諮詢服務業
7.廣播影視服務
生活服務業
其中:1.文化藝術業
2.體育業
3.教育
4.衛生
5.旅遊業
6.娛樂業
7.餐飲業
8.住宿業
9.居民服務業
10.社會工作
11.公共設施管理業
12.不動產出租
13.商務服務業
14.專業技術服務業
15.代理業
16.其他生活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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