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又被歐盟罰款 17 億美元,這次說明監管滯後

Google 又被欧盟罚款 17 亿美元,这次说明监管滞后

Google 連續 3 年被歐盟罰款,這次因為與廣告主簽訂的合同中含有排他性協議被罰了 14.9 億歐元(約 17 億美元)。

與前兩次處罰(Android 捆綁軟件、搜索推薦自有服務)不同的是,這次的處罰是滯後的。Google 從 2006 年開始跟廣告主在使用廣告投放系統 Adsense 的合同中使用排他性協議,但在 2016 年歐盟針對這個問題提出指控時就停止了這種做法。

並且處罰的排他性協議主要是網頁邊上懸掛的廣告。這部分業務隨著用戶注意力越來越多在手機應用裡,在 Google 業務以及整個數字廣告中的比例都在降低。

歐盟反壟斷主管 Margrethe Vestager 表示,今年的罰款至少表明了歐盟決定禁止 Google 使用該類條款,也不會給它恢復的機會。歐盟還表示,2006 年至 2016 年間,Google 在其各種壟斷行為的幫助下,在搜索引擎市場的佔有率超過 90%,但近兩年整改後市場佔有率下跌至 60% 以下。

對於處罰結果,Google 回應稱已經著手進行了大規模的調整來化解歐盟反壟斷委員會的但會,會在接下來的幾個月內進一步更新其他服務,來給歐洲的竟對公司更公平的待遇。

但處罰並沒有引起投資者們的注意,相關消息發佈後,Google 股價上漲了 2%。

歐盟從 2010 年起開始針對投訴開始對 Google 進行調查,並對其壟斷行為進行交涉,但直到近兩年才開始進行真正的罰款處罰。

2017 年 6 月 Google 因在搜索結果中提升 Google 購物功能的權重涉及壟斷,被歐盟罰款 24.2 億歐元(約 27 億美元)。2018 年 Google 又因在 Android 系統默認捆綁自家的應用商店、搜索應用和瀏覽器涉及壟斷,被歐盟罰款 43.4 億歐元(約 50 億美元)。

Google 針對上述兩次罰款都提起了訴訟,但也針對歐洲市場進行了整改。對於此次歐盟的處罰,Google 還未提出上訴請求。

在最近的反壟斷風波中,反壟斷問題再次進入政治議題中心,討論的懲罰手段從罰款升級到了拆分。Google 也再次因之前涉嫌壟斷的行為遭到了輿論指責, 說它之前所做的改變並不足以直接對競爭對手產生有利影響。Google 對此發佈聲明說,會進一步出臺措施進一步確保用戶知曉允許他們安裝任何應用來替代 Google 自己的應用。

實際上,這種排他性合作協議廣泛存在於商業競爭中。在國內每年的雙 11 電商購物節前夕,都會有電商平臺讓商家二選一事情發生。

去年 4 月,美聯社曾報道稱,有 5 家美國的商家因拒絕與天貓簽署排他性協議,遭遇了天貓旗艦店店鋪流量下滑。美國服裝和鞋履協會(AAFA)還呼籲美國政府應用對此進行調查並採取措施。阿里對此發表聲明表示,根據中國的法律阿里會為簽署了獨家協議的公司提供支持,但商家可以自由選擇這種合作關係。

題圖:Robert ScobleonVisualhunt.com/CC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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