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残工委工作会议暨市残联第七届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江门|市政府残工委工作会议暨市残联第七届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3月15日,江门市政府残工委工作会议暨市残联第七届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国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全国残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座谈会等会议的主要精神,通报了《江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规划》和《方案》)落实情况。会议由江门市残联理事长梁培招主持,出席会议的有梁许赞副市长,市残联第七届主席团委员和市政府残工委全体成员。

江门|市政府残工委工作会议暨市残联第七届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江门市残联第七届主席团主席、市残工委主任、副市长梁许赞在会上作讲话

会议通报了《江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规划》和《方案》)落实情况。据通报,2018年江门市在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共融共建共享的文化惠残和志愿助残服务体系、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全面加强残组织联党的建设等工作实施进展顺利,中期评估情况反馈各项重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成。下一步,江门市将全面加强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全面提升残疾人社区服务质量,全力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创业,着力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和残疾预防,大力推进特殊教育发展,不断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依法保障和维护残疾人权益,广泛凝聚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力量,不断强化残联组织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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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市残联第七届主席团主席、市残工委主任、副市长梁许赞在会上强调,要树牢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江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要担起责任,增强推动江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感、紧迫感;着力抓好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筑牢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覆盖面、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地方机构改革和群团改革工作、加强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领导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2019年江门市残疾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和蓬江区、江海区、恩平市等单位代表就本部门、本地区2018年工作分别作了经验发言。

此外,会议调换了第七届主席团部分委员。经表决,调换江门市教育局主任督学李立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曹志明、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蒋业洲、江海区残疾人联合会杨望贤为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主席团委员。陈志美、侯永豪、梁万硕、唐春不再担任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主席团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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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实施《方案》和《规划》六方面成绩

在江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市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下,按照“兴业惠民、治吏简政”总要求,为落实《方案》和《规划》,江门市出台了一批配套政策文件,推动了一系列残疾人重点民生实事,《方案》主要目标到2018年已如期完成各项重点任务,残疾人工作有明显进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为决胜“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根据中国残联、省残联要求,2018年江门市残联组织力量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认真总结前期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持续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

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对低保家庭中患有严重疾病和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40%予以增发低保救助金。2018年1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至1890元/人/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至2520元/人/年,截止12月统计,共有1.03万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津贴,3.26万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2016年以来累计发放两项补贴资金约2.77亿元。对因灾、因病及意外伤害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优先给予临时救助。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方案》和《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将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纳入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享受政府全额补助的困难人员范围,确保应参保尽参保。

康复服务精准到位。用好“家庭病床”、“康复救助”等政策,依托医疗、社工等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服务;持续推进残疾人居家就业、居家无障碍改造、居家安养、居家职业培训等服务。残联、卫健、民政、教育等部门协同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出台《江门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江残联〔2017〕40号),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组织开展定点机构申报及评定工作。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2016年以来收训学龄前残疾儿童547人;80多名残疾儿童成功转介普幼普小,听障儿童入普率连续多年超过80%,2018年达到95.5%;加大康复救助,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资助标准由12000元/年提高到20000元/年。探索听障儿童学前融合教育试点工作,形成康复机构+合作园+专业社工模式,得到省残联充分肯定;关注特殊儿童家长心理健康,多渠道介入残疾儿童家长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建立江门市首个市级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为精神患者提供向社区(居家)过渡的康复服务。实施“出生缺陷六病防治合作项目”以及“儿童残疾预防与早期康复项目”,启动江门市残疾儿童随报及早期康复试点工作。2016年以来为残疾人提供各类康复服务36880例(人次)。

托养工作成效显著。进一步完善托养制度,提供集中寄宿托养、居家养护、日间照料等服务。建成95个社区康园中心,提前实现“每个镇(街)至少建成1个社区康园中心”的目标,覆盖73个镇(街);全面引入社工组织营运,实施服务质量标准化管理,在全省率先出台《残疾人社区日间托养服务标准》和《残疾人社区日间托养服务经费管理办法》及社区日间托养机构星级评估办法,以标准化规范服务效绩管理,为4000多人(次)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庇护性就业和日间照料服务。

基本住房优先保障。江门市住建局草拟了《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残疾家庭,优先提供摇球选房的优待政策;重疾或一户多残家庭,优先选房及减免租金等优待政策。继续推进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工作,2016年以来为929名残疾人进行无障碍改造,改善部分贫困残疾人家庭配套设施及出行条件。

(二)全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确保重点帮扶对象稳定脱贫。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政府“精准脱贫”整体布局,把贫困残疾人家庭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纳入精准脱贫监测体系。配合做好残疾人精准脱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准确掌握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和需求。建立残疾人就业扶贫培训基地23个,带动一大批残疾人就业。对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自主就业创业给予支持,共投入666.45万元扶持1525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及自主创业。

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积极开展残疾人保障金年审及征缴工作,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兑现政策为99家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资助,资助金额171.5万元。认真配合市政府实施诚信绿卡计划,为全市纳入评价体系的企业进行“关爱残疾人”项目评分,共为4004家企业做好工业企业信用评级评价工作。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做好用工需求推荐,至2018年12月,共有320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聘请477名残疾人就业。

加快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多种形式就业。各市(区)积极创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至2018年已建立31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其中,蓬江区棠下周郡康园中心及市第三人民医院康怡中心进行申报,江海区将4H启爱面包坊5名残疾人就业纳入辅助性就业岗位,新会区将洗车项目和便利店结合开展辅助性就业,恩平与企业合作开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为推动盲人按摩服务业发展,举办3期盲人保健按摩初、中级培训班,培训盲人54名;组织15名盲人参加全国盲人医疗按摩考试,提高盲人的就业能力。引进物联网自助洗车助残项目,在五邑地区设置23个自助洗车点,扶持精神残疾、智障残疾、重度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

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继续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统筹各类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事项纳入网上办事大厅,残疾人职业培训形成常态化机制。举办残疾人创业、精神残疾人微创业、实用技术技能等培训班共计142期,新增培训残疾人4132人次。为加强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已为655名残疾人就业提供技术支持。

(三)全面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完善残疾人社区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服务站建设,促进服务网络深化延伸,借助“邑门式”行政服务改革契机,进一步把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延伸到村(社区),健全县(市、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残疾人公共服务网络。

加强残疾预防工作。为普及儿童残疾预防与早期康复知识,以蓬江、江海、新会三区为试点,再发展鹤山市为试点,继续开展儿童残疾筛查、随报及早期康复工作。加强残疾预防知识宣传,结合“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等活动,通过义诊、专题演讲、科普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残疾预防知识。

完善学段衔接、融合发展的特殊教育。通过特殊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落实一人一案”,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7%;实施残疾学生社工服务计划,帮助残疾学生融入社会。出台《江门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残疾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各市(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保障残疾人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助学补贴政策,减轻贫困残疾家庭学生就读高等教育的经济负担。江门市特殊教育学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学校资源,提高特教学校的教育能力。继续联合江门电大做好残疾人高等教育招生与教学工作,增办“社会工作”专业2个专科班和1个本科班,在读残疾人42名。2016年以来有1036人(次)残疾儿童享受学前免费教育,6122人(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家庭学生享受生活补贴,79名应届残疾考生被高等教育院校录取,并获得省、市助学补贴。

▶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将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部门网站无障碍改造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完成48个网站进行无障碍功能升级改造。结合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推进城市道路、学校、医院、社区、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无障碍设施不断完善。

(四)完善共融共建共享的文化惠残、志愿助残服务体系。

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借助残疾人读书会,声乐、朗诵等特殊艺术培训班等平台,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联合市文广新局每两年举办“阳光和谐”残疾人事业摄影、美术、书法展;依托文化机构,组织残疾人培训并参加全省残疾人声乐器乐大赛获得银奖;依托社工机构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园“五个一”活动;依托电视台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大力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创建残疾人乒乓球训练基地。积极创造条件,把市、区残疾人乒乓球训练基地创建为省级基地,开展残疾人乒乓球和羽毛球训练;举办第七届全市残疾人运动会聋人篮球和飞镖比赛,促进残健共融。2016年,江门籍运动员李汉华、刘辅良、熊桂艳参加第15届残奥会,获得1金1银2铜和1个第四名和1个第五名的好成绩,为国家增光;组队参加广东省第八届残运会,共赢得11金15银15铜,团体总分第七名以及体育道德风尚奖,保持全省前列水平。

进一步增强助残组织活力。全面深入推进“志愿在康园”服务,开展志愿服务进机构、进家庭、进社区。市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有声有色,承办省肢残人龙舟赛,开展走基层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等等。

(五)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

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打造覆盖城乡的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依托政府12345热线开通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建立涉残舆情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开展法律宣传,加大面向残疾群众的法律宣传力度,提高残疾人的维权意识。

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工作。举办业务培训班,组织入户调查员深入残疾人家庭了解掌握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服务状况和需求,为开展残疾人各项业务工作提供依据。

顺利完成三级残联换届工作。按照《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换届工作,乡、县、市三级残联逐级接续换届,各级残联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和执行理事会。

(六)全面加强残组织联党的建设。

召开全市残联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举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辅导,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思想武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巡察整改问题为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增强“四个意识”、提升党组织战斗力目标,对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不断适应从严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拓展和延伸,形成抓党建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以党建促业务,按照十九大报告“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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