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权在《选举法》中的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是指在选举中,一切选民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法律在程序上对所有的选民同等对待,选民所投的选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原则。

平等权在《选举法》中的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现行《选举法》对平等原则的体现:

一、保障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体现人人平等

二、保障各地方在国家权力机关有平等的参与权,各行政区域不论人口多少,都应有相同的基本名额数,都能选举一定数量的代表,体现地区平等

三、保障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体现民族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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