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春节前监管场所 安全大检查工作

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春节前监管场所 安全大检查工作

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确保春节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全面消除危害监管场所的安全隐患。2019年1月25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会同康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武警中队组成工作检查组,共同深入监管场所联合开展了春节前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

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春节前监管场所 安全大检查工作

安全大检查采取自内向外的方式进行,检查组一行对内重点检查了监区各号监室、床铺、放风场所等处是否存有安全隐患,调看监区监控录像和联网监管信息是否通畅,对在押人员监室内务、环境卫生、秩序进行了细致检查;详细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动态。对外重点检查了监管场所的值班室、提讯室、会见室、生活场所等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对监管场所的通讯、照明、监控、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了调试检查。

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春节前监管场所 安全大检查工作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及时召开座谈会,各职能部门对该次联合大检查工作做了交流,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国钧对监管场所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各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春节前后期间的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安全防范工作不走过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人员责任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要在春节期间注重掌握在押人员的心理状态、健康情况、思想情绪等方面的状况,逐一进行谈话,及时疏导情绪。三是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强化隐患排查,防止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脱逃、行凶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要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矩。节日期间防止和杜绝违禁品带入监室、违规安排会见在押人员等现象,坚决防止看守所内跑风漏气、串通案情等问题发生。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安静、祥和、愉快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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