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配套幼兒園轉型為普惠幼兒園受阻礙

文章轉載於公眾號:民教投幼教專欄(id:minjiaotou-kids)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9〕3號(下稱《通知》)明確指出,要著力構建以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小區配套幼兒園應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政策大方向已經明確,

有一些具體問題老百姓非常關心:

什麼是普惠性幼兒園?

老百姓什麼時候能受益?

移交有哪些障礙?


1、讓學前教育 恢復公共服務屬性

中國教育在線總編輯陳志文指出,移交小區配套幼兒園,是國家對學前教育治理政策的一部分,其實這一政策原來就有,只是執行落實得不好,此次是再次重申。

《通知》要求,已建成的小區配套幼兒園應按照規定及時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未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應限期完成移交,對已挪作他用的要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陳志文指出,小區配套的校舍等各地規定細則不同,但過去原則上都是需要交給相關部門提供公共服務的,但各地負責部門落實不力,開發商也沒有遵守相關規定,造成事實上這部分公共設施變成了部分人牟利的工具,很多都變成了高收費的私立幼兒園、私立學校,嚴重損害了公共利益。

“小區的配套設施是公共設施,交給辦高價的私立幼兒園、私立的學校,損害的是誰的利益?更何況有些當初出租甚至出售給私立學校,本身就是違規的。嚴格講,應該追究當年這些相關人的責任,而不僅僅是限期交還教育行政部門的問題。”陳志文如是說。

2、營利性和非營利性 亟待明確區分

如何區分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幼兒園?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試圖從政策中尋找答案。2016年底全國人大制定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從操作角度提出了民辦幼兒園裡營利和非營利的概念。從理論概念上分析,學校本身通過辦學獲得收益、辦學者從投入到收益有增值就是營利性學校。非營利性學校指主辦方以捐贈方式辦學,辦學主體的錢投入進去不追求取得收益。

而在操作角度看,民辦學校可以自願申報營利或非營利,政府相應給予支持。例如,營利的民辦學校要收稅,政府給予的優惠條件相對少於非營利民辦學校。但後者辦學方將不擁有自己的產權,無論投入多少,產權都屬於社會。

但儲朝輝發現,區分界定營利與非營利幼兒園的有關文件尚未通過。幼兒園登記不需要申報營利和非營利,而普惠性幼兒園的前提是非營利。具體如何操作?目前未有規定。

儲朝輝分析,區分界定文件推遲的原因主要在於中國民辦幼兒園的收益不少都投入到了辦學中,不斷滾動。有關部門要區分二者,首先要核定資產。而這涉及到為全國17萬所幼兒園登記、估價。這在短時間內幾乎無法操作。

而在更多人的通俗認知中,“民辦園”往往是高價、質量不一定有保障的代名詞,而“公辦園”則是低價、放心的象徵。河南省直機關第二幼兒園園長解慧說,無論是公立園還是民辦園,財政都按照註冊兒童人頭進行補貼。根據河南省的有關規定,2019年起,河南省省直幼兒園有十一家是按照生均8000元/年的標準進行補貼的。但民辦非普惠性幼兒園的補貼很少,教師的工資和福利待遇較低,流動性很大。後者辦學方從買地、蓋房、設施等環節都要投入,對成本回收、盈利等都要算資金帳,不能不顧資金壓力。種種原因決定了一些私立幼兒園一個月的收費和公立園一個學期的收費水平接近。

解慧坦言,各地公辦幼兒園的公開招教考試有獲得“編制”的機會,且會合規辦理各類社會保險,待遇問題有所保障,因而公辦幼兒園的教師資源相對並不緊缺。

3、移交過程中 會遇到哪些阻

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樹德指出,根據《通知》,配套幼兒園的產權無論屬誰,都應在今年6月底前交給教育部門進行管理,教育部門將是對小區配套幼兒園唯一合法的管理者。但在移交過程中,會出現很多問題。

王樹德表示,關於小區配套幼兒園問題,司法實踐當中業主和開發商的矛盾也比較突出。業主普遍認為小區配套幼兒園應屬於業主共有,而開發商則認為自己是投資者,應該“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享有收益。

根據相關規定,個別地區政府在供應土地時與開發商約定了配套幼兒園應該歸屬於教育部門。但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尚未辦理產權分割的小區配套幼兒園是否可以直接辦理產權移交?已經登記在開發商名下的幼兒園移交是否需要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過程中所產生的稅費應如何繳納?都需要相關制度予以明確。

儲朝輝提醒,大多數民辦幼兒園主體是投資辦學,不希望移交產權。在中國私有產權保護仍在摸索的情況下,希望這些幼兒園把產權變成社會產權,不具有持續性。而全部依靠財政補貼籌辦公立園更為不現實。

“地方拿不出錢,可能會採取強制的辦法讓民辦幼兒園變為普惠園。”儲朝輝提醒,民辦幼兒園可能為了成本犧牲教學質量甚至關門大吉,這樣對學前教育總量更是起到消極作用。

另外,小區配套幼兒園在移交中的房屋產權問題不容忽視,尤其是一些租賃配套設施改建的幼兒園。原方圓地產首席市場分析師鄧浩志說,據他了解,一二線城市很多的土地出讓已明確規定要移交幼兒園,房地產開發商多數不具備辦學條件和能力,實際自己辦幼兒園的很少,配套幼兒園產權最後都會轉移給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可能存在問題的主要是三四線城市。《通知》是在補目前房地產市場配套的一些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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