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對不起”一兩秒功夫,而“沒關係”一生說不出。
9月19日,河南魯山縣檢察院,發佈了一條微博(目前已刪除)。
內容令人咋舌,在網上引起巨大爭議。
一位16歲的男孩,強姦了一名17歲的少女。
檢察院給出的處理結果是:為兩個孩子做心理輔導,通過經濟賠償8萬元,讓女孩及其家人與強姦犯達成和解。
男孩一家給當地檢察院送去錦旗,書寫16個黃金大字:
執法為民、盡職盡責
情繫少年、傾心相助
這件事最荒謬的地方是,將“冰釋前嫌”當做一件正能量的好事來宣傳。
男孩平安無事,家人當然樂見其成,不就賠點兒錢嘛,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一個未成年強姦犯罪嫌疑人,終於回到了充滿歡聲笑語的課堂。
難道這就是喜聞樂見,就是皆大歡喜?
最可怕的事情就是,檢察院、男方家人認為,只要能正常上學就是迴歸正途了。
但他們忽視了做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和行為規範。
如果“原諒”、“和解”有用,還要法律做什麼?
故事發生在別人身上是故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就是命運了。
能原諒的,不說原諒也會原諒,不能原諒的,說了原諒也不會原諒。
此微博一出,網上輿論譁然,網友、部分公眾號對此事件進行聲討。明白事理的人,還是在多數。
時隔20天,10月9日,魯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將未成年被告人趙某強姦一案向魯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公訴是指行使公訴權的國家機關向法院提請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一項訴訟活動。由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不受其他組織或個人的影響,也不以被害人的意志為轉移。
也就是說,即使與被害女生達成“和解”。這個16歲的少年,依然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人們體會到網絡輿論,對法治進程的推動作用。
我們將期待陽光下的審判,能使這一負面案例,給未成年人上一堂真正的法律課。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立法目的是:給予未成年人改過自新的機會,不希望給未成年人更多的苛責。
而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不受侵害的力度,還是遠遠不足。
我們不怕對犯罪嫌疑人實行人文關懷,怕的是有人把“未成年”當做免死金牌,讓有罪的人逃避法律追究。
法學界專家表示:
“刑事和解適用範圍:一是指因民間糾紛引發的輕罪案,涉嫌民法第4、5章提及的犯罪,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民間糾紛、輕罪案與三年以下量刑,這三個要素缺一不可……但殺人案、強姦案都是典型的重罪案,不在因民間糾紛引發的輕罪案件之列,依法不屬於刑事和解的適用範圍。魯山這個強姦案不適用於此。”
如果司法部門都氾濫著“愚蠢無用”的憐憫之心,那些對法律一無所知的父母,就更難養育一個遵紀守法的孩子。
還有一個事情是,受害女孩被感染了性病。顯而易見,男孩是有過性經驗的,而且途徑可疑。
而這樣一個長期事件,是與監護人的無知和縱容分不開的。
大家還記得2013年,轟動一時的李天一案嗎?
當年未滿18歲的李天一,因強姦罪判被處有期徒刑十年。
事情已過五年,他如今以一個成年人的身份,繼續在監獄服刑。
養不教,父之過。李天一的今時今日,與他所受的家庭教育是分不開的。
父親李雙江中年得子,生下李天一。夫妻倆對兒子非常疼愛,無底線的放縱溺愛。
李天一從小養成了飛揚跋扈,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在同齡人中橫行霸道,儼然成了“混世小魔王”。
李天一15歲的時候,就曾無證駕駛豪車,在北京街頭橫衝直撞,違章次數更是高達32次,已經觸犯法律了。
而他厲害的父母,通過一些手段,就輕而易舉地把這些事情磨平了。
無論兒子闖了多大禍,夫妻倆總有辦法託關係花錢息事寧人。
可是,2013年的那起轟動全國的強姦案,他們使出渾身解數,也難讓兒子逃脫法律的制裁。
在為兒子辯護時,律師團隊辯稱案件不應被定性為“強姦 ”,而應該是“強迫婦女賣淫罪”,原因是受害人楊某是酒吧的坐檯小姐。
而母親夢鴿堅決要做無罪辯護。律師覺得要求高,不幹了。
母親夢鴿堅稱李天一本質善良、忠義,也熱愛學習。
可能所有人都想上前告訴這位母親,你的兒子究竟是什麼德行。
你如果不好好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日就需要法律來教訓他了。
不是所有的錯誤都可以彌補,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冰釋前嫌”。
有一句名言:“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小時候,一些“熊孩子”的表現,父母如果不糾正,就會衍生出更大的錯誤。
之前引起巨大熱議的“高鐵霸座”事件,這些大人就像分不清自己的,還是別人的玩具的孩子。
即使在大庭廣眾之下,他們也依然不知悔改,死皮賴臉地霸佔著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網絡熱議的“高鐵霸座女”、“高鐵霸座男”
迫於網絡壓力,“高鐵霸座男”事後發視頻道歉。我承諾今後不再犯此類錯誤,一定加強個人修養,提高個人素質,也懇請全國人民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而一個人的行為、態度又怎麼可能一夜之間,產生巨大轉變。在與他人聊天的過程中,他把這次霸座事件當作一場
“遊戲”。他對自己無理無法的行為,感到沾沾自喜。雖然已經長大成人,但行為模式依然是熊孩子。而這時候,就無法再用“他還是孩子”來搪塞了吧。
日本作家伊坂幸太郎在《一首小夜曲》中寫到:
“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經過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
所有的父母,都會用“還是孩子”這塊“免罪金牌”。
校園霸凌的時候,父母說,他還是個孩子。
涉嫌強姦的時候,父母說,他還是個孩子。
毀人容貌的時候,父母說,他還是個孩子。
推倒孕婦的時候,父母說,他還是個孩子。
生而不養、養而不教,多可愛的孩子,也被熊家長教成熊孩子。
我們希望不再有更多的熊孩子,更不願看到他們走向更深的歧途。
董卿在央視《面對面》節目中說過:
“你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為什麼樣的人,你就首先要去做一個什麼樣的人。”
“所以,我應該努力去把自己變得更好。讓他在未來真正懂得的時候,對你有愛也有尊敬。從你身上可以學到一些好的品質。”
為人父母,除了優秀,我們別無選擇。
閱讀更多 祕密夢紅樓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