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春节探亲期间受伤能否按工伤处理?

人事问题

HR菜鸟君人事管理求学记:秦某任职于一家私企,2018年2月9日,秦某请10天年假回四川老家过年,2018年2月19日,秦某在陪同父母逛街的过程中不幸被高空坠落的花盆砸中脑部,造成颅内出血。事后秦某向公司申请工伤认定被拒绝,请教各位HR大咖们:职工探亲期间受伤,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春节探亲期间受伤能否按工伤处理?

休假

案例解读

我国工伤保险所覆盖的范围是职工在工作的时间和地点因工遭受的事故或患职业病的工伤,或可视为工伤的情况。所谓在工作的时间,是指单位通常的上班时间,加班加点的时间和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包括固定的工作地点和不固定的工作地点,前者如果单位建筑物所在的区域内,工伤的认定条件比如邮递员到处投递的动态区域。因工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因工作上的原因。

职工探亲时暂时脱离生产、工作岗位,休息休假的一种方法。原国家劳动总局在1981年关于在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死亡如何处理的问题给四川省劳动厅的复函指出,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应按非因工伤亡处理。且《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的7种工伤情形、第15条规定的3种视同工伤情形,都不包括职工探亲期间受到伤害这一情况,所以,职工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应对方法

本案关注点:职工探亲期间受伤,如何进行工伤认定?本案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如果是因工出差,就可以算,该员工是休假,不是工作时间,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的认定条件如下: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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