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招商朱为绎:简评《回购办法》和《指数办法》

熟悉我的朋友知道,我这一两年主要研究的问题主要是“三类股东”问题和“公募入市”问题。

中科招商朱为绎:简评《回购办法》和《指数办法》


“三类股东”问题在今年一月份取得了突破,今年也有不少新三板公司带“三类股东”过会上市,如海容冷链、文灿股份等。但也有亿童文教、安达科技等新三板公司受困于“三类股东”问题被迫撤回IPO申报材料。迄今为止,“三类股东”问题仍然成为新三板公司IPO上市的一大障碍。

“公募入市”问题却一直没有进展,因为证监会机构部没有放行,担心公募基金在新三板市场无法退出。我们期待公募基金入市来改善新三板的流动性,公募基金担心新三板流动性不足不敢进来,这成了一个悖论,怎么办?解铃还须系铃人。

昨天,股转系统在2018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指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指数办法)等两个办法。笔者认为,这两个办法实用性非常强,比较接地气,首先《回购办法》的定向回购对“三类股东”问题的解决很有帮助,亿童文教之所以解决不了三类股东的问题,是因为需要大股东回购(亿童文教大股东资金有限),如果新三板公司可以用自有资金来定向回购“三类股东”的股份,就不会出现亿童文教之类的悲剧了;其次股转系统发布了《指数办法》以及创新层成分指数、三板龙头指数、三板制造指数、三板服务指数和三板医药指数等五个系列引领指数,这五个引领指数将在2019年1月14日正式实施。《指数办法》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等机构,“以三板系列指数开发各类指数基金,包括非交易所上市的指数基金、封闭式基金、上市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交易型基金、分级基金等产品”,须经全国股转公司许可。待三板的的引领指数发挥引领专业投资者借助指数化产品间接投资新三板的作用,公募基金入市就水到渠成了,“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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