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兩本賬,一本是時間賬,一本是經濟賬。大到人生決策,小到柴米油鹽,算得明白經濟賬的人,未必能算好時間賬。而更多時候是,時間賬和經濟賬都算不明白的人,就比如——喝酒後駕駛車輛的人。
法律成本: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酒駕、醉駕交通違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一、
飲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直接成本 = 駕駛證記12分 + 1500元罰款 + 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二、
飲酒駕駛被處罰後再次飲酒駕駛
直接成本= 10日以下拘留 + 2000元罰款 + 吊銷駕駛證 + 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
醉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 + 6個月以下拘役 + 吊銷駕駛證 + 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四、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 15日拘留 + 5000元罰款 + 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五、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最高6個月拘役 + 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六、
飲酒駕車、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
直接成本 = 從重追究刑事責任(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終生禁駕。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這句老話可能很多人都聽得耳朵起繭子了
但還是有人知法犯法
一旦酒駕醉駕
造成的交通事故無法設想
並且自身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有些駕駛人還存在僥倖心理
小編再帶大家瞭解一下酒駕醉駕的常見誤區
誤區一:
認為醉酒後駕駛摩托車不構成危險駕駛罪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包括了各種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等。所以,酒後駕駛摩托車同樣要受到處罰。
誤區二:
隔夜醉酒駕駛機動車不構成危險駕駛罪
有些人屬於中午喝酒晚上開車,或者晚上喝了很多酒次日早上開車,但是血液內仍有大量酒精,經檢測仍然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這種情況仍然屬於危險駕駛。
誤區三:
我酒量好喝得少開車沒關係
其實酒精進入大腦後,會產生視覺障礙、疲勞、判斷力降低、觸覺、聽覺降低等多方面的影響,據報道,在各地查處的酒駕醉駕案件中,不乏有醉酒駕駛後睡著被查獲或者只喝了一兩杯啤酒卻自己摔傷或者發生交通事故的案例。
誤區四:
只在停車場、家門口開一小段不算危險駕駛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叫了“代駕”之後,在停車場或者是家門口自己再開一小段。但是隻要喝酒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都是危險駕駛。
誤區五:
除網傳時間表,其他時間交警不查“醉駕”
交警查處酒駕的時間不是網絡上流傳的時間表,真實情況是每天,不分初一還是十五,颳風還是下雨,就在各個路口守候著,終結各路僥倖駕駛的“酒中豪傑”們,特別提醒節假日期間更是查處高峰時間。
看完以上誤區,
相信大家對酒駕醉駕有了
更深的瞭解和認識
知敬畏、存戒懼才能守底線
酒駕醉駕是嚴重的交通違法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極大。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始終保持“零容忍”,常抓不懈、常態治理。山西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駕車出行安全不僅是對自己負責,更是對家人和社會負責,對酒駕醉駕勿存僥倖心理,堅決拒絕,自覺遵法守規、安全文明出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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