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持续加强耕地保护制度建设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2018年度,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加强耕地保护系列要求,围绕“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总体目标,不断加强耕地保护政策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耕地“三位一体”保护,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

我局持续加强耕地保护制度建设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是贯彻中央加强耕地保护最新精神,结合全市实际,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开展全市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强化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

二是落实中央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要求,报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区政府和江北新区管委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促进全市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改进征地环节管理,出台了《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业务流程优化实施细则》和《南京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事权下放实施细则》,下放市局有关审查事权,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改善重大项目用地营商环境。

四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继续做好全市耕地保护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完善了耕地激励性保护政策,促进了农户家庭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整合涉农政策出台了《关于支持乡村振兴的若干土地政策措施》,强化农村发展用地保障,助力城乡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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