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搞“形象工程”後果很嚴重!

近日,住建部通報批評了兩起“形象工程”案例,其中陝西韓城耗資1.9億建“鯉魚躍龍門”

引起了小編的注意。

注意!搞“形象工程”后果很严重!

通報指出:陝西省韓城市在西禹高速韓城出入口景觀提升工程建設中,刻意追求“鯉魚躍龍門”的形象效果,建設超大體量的假山跌瀑、人造水系及亮化工程,總投資1.9億元。

其中,無實用功能的假山造價高達2000元/平方米。該項目景觀工程脫離地方實際,盲目造景、投資過大、造價過高,照搬照抄南方地區造景手法,與北方城市地理環境和整體風貌極不協調。

注意!搞“形象工程”后果很严重!
注意!搞“形象工程”后果很严重!

有記者在西禹高速韓城收費站出入口看到,兩側各有一處景觀,用雕紋的巨石修砌而成,非常醒目,所有進出韓城的車輛駕駛員都能看到這處景觀。

注意!搞“形象工程”后果很严重!

據瞭解,被點名的兩個地區,財政都不算闊綽,韓城市下面有62個貧困村,超萬名貧困人口。脫貧壓力如此巨大,卻還花費巨資建造徒具形式意義的面子工程。

弊病

如果梳理形象工程,可以發現有些案例還發生在貧困縣。一些鄉村仿古、仿洋盛行,場所景觀雜亂無章、人工痕跡過重,缺少社會人文支撐……千村一面、形式主義等弊病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

我們來看住建部門曾公開美麗鄉村建設中的負面案例,其中有的村莊忽視生活汙水和垃圾處理、裸房整治等重點工作,而去建大公園、大廣場、大牌坊、大型旅遊觀光項目。

建設大公園

注意!搞“形象工程”后果很严重!
注意!搞“形象工程”后果很严重!

建設大廣場

注意!搞“形象工程”后果很严重!
注意!搞“形象工程”后果很严重!

建設大村莊標誌(牌坊、門樓、亭子等)

注意!搞“形象工程”后果很严重!

亂建觀光設施

注意!搞“形象工程”后果很严重!

類似行為,不僅暴露了浪費資金的短視思維,還讓民生項目無法得到應有的傾斜,值得警惕。

仔細分析不難發現,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折射的是一些領導幹部跑偏的政績觀。在新時代,對待黨和人民的事業,領導幹部尤其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堅持“功成不必在我”的修為原則,

將顯功與潛功統一起來,將做實事與做好事統一起來。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對領導幹部而言亦是如此。立足於人民福祉昌延的領導者,能料遠若近,負重前行,以發展的眼光善待理想與現實的矛盾,兼顧短期利益與長期利益,甘願“前人栽樹,後人乘涼”。相反,禁錮於個人短期利益的領導者,工作中則不免經常患得患失,挑選“開花早、結果快”的任務,樂做吹糠見米、立竿見影的工作。當工作未能取得短期的轟動效應時,則前功盡棄。更有甚者,個別領導為追求“短平快”的顯著業績,不惜“竭澤而漁”“寅吃卯糧”,以換取自己所謂“驚天動地”的功勳,這顯然與“功成不必在我”精神背道而馳。

顯功是一種外在的、淺表的、近期的成就,關注“功在當代”;潛功則是一種內在的、深層的、遠期的成就,強調“利在後世”。新時期領導幹部須正確處理兩者的關係。

後果

現實中,像這樣不顧群眾意願,盲目上項目、鋪攤子,大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現象絕非個例,廣大群眾對此深惡痛絕。某些領導幹部之所以肆意妄為,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他們認為這只是政績觀層面的認識問題,出了事沒啥大不了的。

小編提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已針對“侵害群眾利益、漠視群眾訴求、強迫命令、辦事不公、侵害群眾民主權利”等行為列出了“負面清單”,大搞“形象工程”造成一定後果的,也是違紀行為!

2018年8月,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公佈。與之前《條例》相比,此次修訂增加了“舉債”“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這些情形,並且在處分檔次中增加了“開除黨籍”,強化對這一違紀行為的處分力度。

第一百一十七條盲目舉債、鋪攤子、上項目,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致使國家、集體或者群眾財產和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一些地方官員冒著違紀風險,掏空財政接連上馬,除了發展思維的短視外,把形象工程當作政績跳板的私心,也不容忽視。

目前兩地都被通報批評,但這種遲來的糾偏,已經無法改變資金被浪費的既成事實,它進一步佐證了前置審批的重要性。所以,必須從嚴執行現有的黨紀規章,從嚴懲戒頂風作案者,徹底摧毀通過形象工程撈取政績的私心;同時,要保證決策過程中民眾的參與權,讓他們有權對偏離民生的工程項目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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