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初期,皇太極用哪些政策來降服漢人?

在太宗朝,相較於一般歸降的平民,曾擔任過明朝官員的漢官大多可在投靠之初便享有較為豐厚的待遇。無論是天聰五年大淩河之役後投降的張弘謨、祖可法等人,抑或是崇德七年錦州之役後的祖大壽、洪承疇等人,在投靠之初得到的賜宴、封賞,往往不絕如縷。這與其父努爾哈赤的做法間有著顯著的不同。對於漢人,努爾哈赤始終抱持著半信半疑的態度。特別是那些曾在明朝任官者,努爾哈赤傾向於給予他們較低的職位,再以他們立下的功績進行升遷。而終天命朝,沒有任何漢人擔任要職。

清代初期,皇太極用哪些政策來降服漢人?

相對於此,皇太極的做法體現了自他繼位以來不同於努爾哈赤、較為優養漢人的施政方向,這普遍被認為是有意識地對漢人進行安撫,以免種族衝突更加激化。但皇太極對漢人的政策卻絕非一成不變的。順應著時勢的轉變以及臣下的建言,皇太極對歸降漢人的恩養政策有著數次的調整。這些調整後的政策反應了皇太極與大臣們的看法異同,而非純為他個人意志的體現。在綜合、協調了不同勢力的立場與利益後所產生的政策,決定了來降漢人們的命運。

清代初期,皇太極用哪些政策來降服漢人?

第一則能讓我們窺見皇太極對來降、俘獲漢人意向的事件,發生在天聰元年五月十一日。這天,有兩千多人來到了距民國錦州城一里之遙的金軍大營,這些人並不屬於錦州城內三萬的馬、步卒,也非同日城破逃竄的大淩河城軍隊,而是錦州城附近各個堡、臺中的守軍及住民。他們來此向金軍請求投降,使得皇太極即位後第一次面對明朝降人的問題。對皇太極而言,“是否該接受他們”成為一個必須做出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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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響皇太極的因素有很多:首先是戰略目標。這次出征的目的是要摧毀修築中的錦州、大淩河、小淩河三城。 然而這兩千餘名降人的出現,卻是有礙他完成這一目標之事。一旦有降人在軍中,則勢必得分出兵是看管或押解,對於此時的金軍而言,無疑是個負擔。其次是金國國內滿漢不和的背景。皇太極自登基以來,便致力於調解努爾哈赤晚年所留下的困境。努爾哈赤對漢人採取的高壓統治,令他們時有逃跑、甚至毒殺滿人的行動。

清代初期,皇太極用哪些政策來降服漢人?

皇太極雖然甫登基便提升漢人地位與待遇,但雙方的敵視卻非一時三刻可解。此時貿然接受這群外來的漢人,並非明智之舉。因此皇太極選擇了“縱赴山海關,聽其所往”,另外“又縱四百人,令赴錦州。”甚至當那四百人被錦州城拒之於門外、再次來歸降時,他又再次趕走他們,“令俱赴山海關”,顯然對接納這群漢人興致不高。雖然兩個月前,皇太極才剛處死上奏建議他“應將漢人速行放還,否則亦當歸其紳士”的生員嶽起鸞,還義正辭嚴地教訓嶽起鸞:“俘獲士民天之所與,豈可復還敵國耶?”但此時的舉動卻清楚表示:雖然天聰元年時的皇太極不認為應該歸還已經成為金國一員──無論是奴隸抑或民人──的漢人,但卻也未有積極吸納這些搖擺於金、明兩國之間漢人的念頭。

清代初期,皇太極用哪些政策來降服漢人?

第二次大批獲得民國降人、俘虜的機會,出現在天聰三年十月至天聰四年正月,皇太極再次揮兵伐明的這段時間。在天聰初年,金國主要獲得降人的機會,便是征討明國以吸納那些城破前後“勢窮投降”者,這次也不例外。但這次與天聰初年兩千人來降的事件不同,除了投降的成員中多了較為高階的文臣武將外,更重要的是皇太極對這些人態度的轉變。不同於前次輕易地縱去來降者,皇太極這次對降人問題有了明確地規範。在發兵前,他便對領兵的八固山額真宣諭:

清代初期,皇太極用哪些政策來降服漢人?

拒戰者,不得不誅;若歸降者,雖雞豚勿得亰擾。俘獲之人,勿離散其父子夫婦、勿淫人婦女、勿掠人衣服、勿拆廬舍祠孫、勿毀器皿、勿伐果木。如違仙殺降、淫婦女者,斬;毀廬舍祠孫、伐果木、掠衣服、及離大纛、入村落私掠者,鞭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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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極認為,即便原本是敵人,既然已經來降,便應將其視為自己國家的一部分,“明之土地人民,天已與我,是其民即我民也”,自然不可以對其侵擾。他更清楚表明之所以會有這種規範,是因為這些人所遭受的待遇將成為一種樣板,“此四處降民,為漢人未降者所屬目,豈可令其失望?”“以我之人民,而我顧加以侵暴,則已服之國將非我有,他國人民亦無復有來歸者矣。”

清代初期,皇太極用哪些政策來降服漢人?

在天聰四年二月的一份給民國百姓的佈告中,他甚至提出了“若官員率眾歸順,則子孫世襲,與國同休;如軍民投朕,子子孫孫免差”的優渥待遇, 顯示自身對投降漢人的寬待。這種積極招納漢民,甚至增加漢民來降誘因的施政方向,與天聰元年輕易放走來歸漢人的作法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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