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則之三」不輕易打擾領導
先掌握哪些工作是自己職權範圍內的,確定這一前提下,需要大膽開展工作,不要事事請示、事事諮詢。有些事是屬於自己分內的事,甚至一些即便自己不瞭解的事可以先請教同級別同事,或其他渠道資料的查找先求解。
如果事事請示領導,第一、會被認為學習力、理解力、執行力等能力欠缺,“在其位不謀其政”,既然不會做、不知怎麼做,那用你做什麼?第二、有跟領導拉進關心的“嫌疑”,遇到精明的領導,會對你衍生負面的情緒,貼上“不可信任、不務正業”等標籤。
管理好自己職責,熟知哪些是必須要通過自己其他渠道來解決的問題,而哪些才是需要領導幫助“決策”的問題,切記,領導是幫助決策的而不是幫你準備找決策的依據。
切記,不要輕易打擾你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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