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2019年1月1日起,這些勞動法新政將正式影響你的生活

2019年1月1日起,一大批勞動法新政將正式施行,詳細如下:

新個稅法及相關配套政策正式實施

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18修正)》正式實施,《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18修訂)》、《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也同時生效。與此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等文件隨之失效。

新個稅政策將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六項專項扣除的範圍和標準。同時,個稅計徵方式也發生了變化,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改為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另外,修改了“居民個人”的居住期限標準,以183天取代1年,對境外人士的納稅政策由5年規則改為6年規則。

重慶: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自1月1日起,重慶對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一)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開州區、梁平區、武隆區等26個區及兩江新區、萬盛經開區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8元/小時

(二)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忠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12個縣(自治縣)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7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7元/小時

勞動法:2019年1月1日起,這些勞動法新政將正式影響你的生活


多地社保由稅務機關征收

浙江、江西、湖北、山東、遼寧等多地文件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將交由稅務部門徵收。其中,浙江發文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交由稅務部門徵收後,原則上維持原有繳費方式和銀行、鄉鎮街道、學校等單位代收渠道不變。各級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優化繳費服務,提升繳費人繳費體驗,逐步為繳費人提供“實體、網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繳費渠道,並及時向社會公告。跨年度繳納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由稅務部門徵收。

勞動法:2019年1月1日起,這些勞動法新政將正式影響你的生活


《陝西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正式生效

《陝西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用人單位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佈招聘信息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招聘人數、工作崗位等,其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發佈虛假、誤導性的信息。用人單位招聘人員應當依法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設置含有民族、種族等方面內容的歧視性限制條件。用人單位自主招用人員,符合建立勞動關係條件的,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

廣東:《養老服務條例》與《人才發展條例 》正式施行

為了促進人才發展,建設人才強省,廣東省頒佈了《廣東省人才發展條例》。《條例》從人才培養開發、引進與流動、評價與激勵以及服務於保障等方面進行了規範。《條例》提出,人才評價應當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注重標誌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影響,不唯論文、職稱、學歷、獎項,發揮政府、用人單位、行業協會等評價主體作用,分類建立人才評價機制。《條例》明確,省和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高層次人才失信懲戒機制,對有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的責任主體,可以在一定期限和範圍內禁止其獲得政府獎勵和申報人才項目。《廣東省養老服務條例》對養老基礎設施建設和服務能力培育作出多項規定,特別要求新建住宅區必須以每百戶不低於2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有望進一步提高我省養老服務保障水平。兩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勞動法:2019年1月1日起,這些勞動法新政將正式影響你的生活


天津:規範勞動人事爭議先行調解有關問題

明年1月1日起,《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規範勞動人事爭議先行調解有關問題的通知》生效實施。《通知》明確,將“先行調解”貫穿辦案全過程,加強立案前的調解引導,)對未經調解、當事人直接申請仲裁的爭議,仲裁機構應當向當事人發出《勞動人事爭議調解通知書》,引導其到調解組織先行調解。同時,《通知》還明確了幾種不應引導至調解組織進行調解的情形,如確認勞動關係的、確認勞動關係的等等。

河南與寧夏確立帶薪護理假

《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與《寧夏回族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2018修訂)》於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兩項《條例》均明確了帶薪護理假。《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累計不少於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寧夏回族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2018修訂)》第十四條明確規定了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陪護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湖北、江蘇等: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

湖北、江蘇等多地《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實施意見》明年1月1日起實施。此次改革將之前國企工資總額增長同經濟效益單一指標掛鉤改為統籌考慮一攬子因素合理確定工資總額,以求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對企業工資總額增長實行分類調控,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特別是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企業,工資總額增長原則上可在與經濟效益同步的範圍內安排,對主業不處於充分競爭行業領域的企業則繼續實行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雙重調控。同時,實行預算和分類管理,明確由企業自主編制年度工資總額預算,依據國企功能性質定位、行業特點以及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程度分別實行備案制或核准制。

明年起南京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統一

2019年起,南京所有區將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政策,根據《南京市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城鄉居民醫保將執行與城鎮職工醫保醫院的藥品目錄、診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同時,取消原各區設定的日限額或處方限額,取消門慢病種限制,住院實際報銷比例提高。

佛山:調整醫保繳費基數與生育保險和醫保繳費費率

1月1日起,根據《關於調整用人單位職工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的通知》,佛山市職工生育保險費率從0.5%調整為1%,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從4%下調至3.5%。同時,根據《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關於調整2019年度佛山市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2019年佛山市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2017年度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59元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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