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s是一種暫時可被知而還沒有被推翻的知識

宇宙的萬事萬物都是在不斷髮展的,科學也是在不斷髮展的,因此要給科學下一個永恆不變的定義是不可能的,科學只是一種暫時可被知而還沒有被推翻的知識,是存在於一定的時空中有一定約束條件的可知的認識,這種知識隨著實踐的不斷髮展很可能被推翻,因此科學不等同於真理。

科學s是一種暫時可被知而還沒有被推翻的知識

科學只能是崇尚真理和真實的人們,永無止境地探索、實踐,階段性地趨於逼近真理,階段性地解釋和揭示真理的階段性、發展性、歷史性、辯證性、普遍性、特殊性、信息性等特點,儘可能不包含自相矛盾的知識體系,並且是一項成果的、有利於造福人類社會的高尚事業。科學主要包含5個方面的內涵:①科學是一種知識;②科學是一種理論化、系統化的知識體系;③科學是人類和科學家群體、科學共同體對自然、對社會、對人類自身規律性的認識活動;④在現代社會,科學還是一種建制;⑤科學技術是生產力,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

科學s是一種暫時可被知而還沒有被推翻的知識

技術是人類運用知識、經驗和技能,並藉助物質手段以達到利用、控制和改造自然的目的的完整系統。技術是人們的知識和能力同物質手段相結合,對自然界進行改造的過程,科學與技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性質和功能不同。科學是反映和認識客觀的過程;而技術則是要有所發明、實現發明的手段。

(2)解決的問題和結構不同。科學旨在回答“是什麼”、“為什麼”,因而要解釋因果性和揭示可能性;而技術則關心“做什麼”、“怎麼做”,因而要給出具體的操作方法。科學強調客觀,是理性認識;而技術則反映了主體的價值取向,是實踐認識。

科學s是一種暫時可被知而還沒有被推翻的知識

(3)研究過程和方法不同。科學主要是從個別到一般、從特殊到普遍、從經驗到理論,多采取抽象、概括、分析等方法,需要再現客體;而技術則是從一般到個別、從普遍到特殊、從理論到經驗,多采取想象、綜合等方法,需要建構客體。科學是要窮根究底;技術則是力求達到目的。在實踐方式上,科學主要是實驗,是證偽;而技術則是試驗,是選優。

(4)衡量標準不同。科學講是非,要求符合實際;技術講優劣,具有功利性。

當然,科學與技術的區別還有很多,隨著實踐的不斷髮展,不但二者的聯繫會越來越緊密,二者的區別也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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