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醉駕的“成本公式”


春節醉駕的“成本公式”


春節期間,湖北省仙桃市交警夜間路查。

法治週末記者 答 笛

法治週末特約撰稿 付水平

三兩白酒喝下肚,開車走上鄉鎮路……

30歲的湖北省仙桃市某作坊老闆尹某,為自己酒後駕車的行為付出了不小的代價,近日他已被當地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據瞭解,截至2月17日晚,仙桃交警在2019年春運期間共查處酒駕88起,其中醉駕14起。

“醉駕成本=1至6個月拘役+罰款1000元至2000元+吊銷駕駛證2年+犯罪記錄+生意損失+子女就學就業影響+銀行信用等級降低+名譽形象受損”,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六大隊大隊長鄧文華,為尹某寫出了這個公式。

尹某是當地一家小作坊的老闆,一年流水上百萬元,正過著讓身邊人羨慕的幸福生活。

春節臨近,尹某想著員工們辛苦了一年,2019年1月23日,便組織大家提前吃個“團年飯”。俗話說,無酒不成宴,喝酒要盡興。這種場合對於酒量一斤開外的尹某而言,更是小菜一碟。

三兩白酒喝下肚,要送客人的尹某認為這點酒不是個事,何況是在鄉鎮開車。抱著僥倖心理,他決定自己駕車。當晚7時許,行駛至321省道仙桃市彭場鎮街道路段時,尹某的車被設卡查酒駕的仙桃交警支隊六大隊民警攔停。

“我當時就懵了。”尹某說,交警現場打印出的酒精測試結果為“醉酒後駕車”,自己的照片、車輛號碼、身份信息一目瞭然。隨後,他被帶至當地醫院提取血樣。司法鑑定顯示,尹某的血樣酒精含量為141.89mg/100ml,被認定為醉酒駕駛。

“本來準備利用春節招聘一些熟練工,好好謀劃明年發展的,這下不僅耽擱了生產,駕駛證也要被吊銷,車也不能開了。”尹某追悔莫及,“真後悔,醉駕入刑,一查就上網,代價非常大,希望大家不要勸酒,不要貪杯,酒後一定不要開車。”

“酒駕被查時,各種數據會現場通過無線傳輸到上級機關的手機終端,交管網實時接收、監督,且不可更改。”仙桃交警六大隊指導員孔才兵進行了演示,“駕駛人不能僥倖,不要被‘酒駕被查能找人操作’的傳言所惑,做到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人告訴記者,從1月21日春運開啟以來,當地交警與轄區派出所聯勤聯動、巡邏管控,通過白天查、夜間查、機動查、全域查等方式,緊盯重點車輛、重點路段,持續開展常態化酒駕整治行動,並通過媒體曝光營造高壓查處和文明出行的社會氛圍,全力守護群眾平安回家路。

這位負責人提醒說,一個司機只有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入腦入心,才能確保自己在關鍵時刻,不作出錯誤判斷,從而給自己的生活製造一連串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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