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婚姻法規定的重婚罪,可以判刑

重婚是破壞夫妻關係和家庭的行為,應當受到譴責和打擊。構成重婚罪的,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我國《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這就是說我國婚姻法規定的中國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對於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都是不允許的。

《婚姻法》第三條亦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這也就是說,重婚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

所謂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

最新的婚姻法規定的重婚罪,可以判刑

構成重婚有兩類人:

第一類是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

第二類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

根據《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係。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

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

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只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就構成重婚罪,就可以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