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大讲堂1——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篇

在工程施工中,临边、洞口防护是安全文明工地的重要标志,也是安监检查的重点,若未及时进行防护,则会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危害。然而在实际施工中,对临边、洞口的防护存在如几点隐患:

一、楼层临边未设置临边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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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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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1规定: 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二、楼梯未设置临时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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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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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2规定: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应安装防护栏杆。

三、低于800mm的窗台未设临边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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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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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6规定: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mm的竖向洞口及框架结构在浇注完混凝土没有砌筑墙体时的洞口,应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四、阳台未设临边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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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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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梯井洞口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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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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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2规定: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1.5m,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挡脚板。同时井道内应每隔10m且不大于2层加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六、预留洞口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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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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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1第2款规定:当非垂直洞口短边尺寸为25mm~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第3款规定:当非垂直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mm时,应采用专项设计盖板覆盖,并应采取固定措施。

七、后浇带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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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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