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成为公司股东,除了出钱,也可以用其他财产出资,但有三个条件

公司设立是公司生命三阶段中的第一个阶段,是从无到有的一个过程,就像胎儿一样,而公司发起人及股东就是胎儿的父母亲。这个阶段决定了公司的先天性因素,在公司生命中是至关重要的阶段。下文就简单介绍一下公司出资及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条件。

货币和非货币均可出资

设立公司需要出资,一般人会想到出资就是出钱。诚然,公司法第27条规定了,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并且还规定了,出钱的,股东应该将钱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同时,公司法为了鼓励创业,也规定了其他财产也可以用来出资,但对这些财产的类型出资条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

比如:公司法规定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想成为公司股东,除了出钱,也可以用其他财产出资,但有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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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讲,可以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必须具有两个核心的条件,

  • 非货币财产可以评估作价;
  • 非货币财产可以转让(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予以办理)。
想成为公司股东,除了出钱,也可以用其他财产出资,但有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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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进行评估作价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对于,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以防止投入财产被高估或者低估,财产评估应当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问题:如果未依法进行评估,怎么办?
《公司法解释三》第九条就规定了,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没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产品屏幕支架,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确定的价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

尽管公司法取消了对出资人的出资需要进行验资的规定,但公司并没有取消对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评估作价的要求。

想成为公司股东,除了出钱,也可以用其他财产出资,但有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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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须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法第27条第1款,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必须可以依法转让,如果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转让该等非货币财产的,则股东就不能用来对外投资,公司也不得接受该财产。

股东出资相当于用财产权换取股权,出资之后该财产权则属于公司,也必须转让到公司名下。

问题:这个以划拨土地或者有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否可以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的,如果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3.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法第28条第1款,第83条第1款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股东向公司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时,应当将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权转移到公司。

问题1:股东如果将出资财产已经交付给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此时,是否能够认定股东没有履行出资的义务呢?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条,有规定,这种情况人民法院应该责令股东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但是股东这个时候也可以主张,财产交付到公司时起即享有股东权益。

总结

出资可以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但如果以非货币出资的,必须可以评估作价和可以转让,并且需要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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