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法“元年” 跨境電商平臺合規指引最全圖解

2019年1月1日,《電子商務法》與跨境電商進口新政正式實施。

跨境電商平臺義務與責任是國家監管的重點。面對新形勢,應對新挑戰,跨境電商平臺如何快速掌握責任規制與合規要點?

本文將對跨境電商平臺相關法律法規(詳見下圖)進行全面梳理,將義務與責任依照平臺建設運營環節和政府監管側重分為十大類,為跨境電商平臺提供最新最全的“責任圖解”。

電商法“元年” 跨境電商平臺合規指引最全圖解

完成市場準入登記與獲取許可

電商法“元年” 跨境電商平臺合規指引最全圖解

對於跨境電商平臺來說,除對自身登記嚴格要求外,還肩負督促協助平臺內跨境電商登記的任務,此舉與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海關的註冊登記制度進行了有效銜接。

值得注意的是有關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的行政許可規定,若跨境電商平臺採用“直購進口”(9610)和“網購保稅進口”(1210)的模式進口,則依照上表無需提交首次進口許可;若跨境電商平臺採用“網購保稅進口A”(1239)模式進口,則需依法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註冊或備案要求。

關於信息公示、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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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善交易信息不公開、不透明、不對等的電商交易狀態,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電子商務法》及跨境電商新政均要求跨境電商平臺經營者須全方位顯著公示交易所需的必要信息,如經營者身份信息、服務協議、交易規則、業務類型、商品服務信息等。跨境電商平臺積極營造公開透明的交易環境,引入消費者評價監督機制,一方面便於平臺管理,另一方面也有助於提升消費者信用評價。

信息審核與傳輸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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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保存平臺上的交易信息並確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是所有電商的普遍義務。具體到跨境電商零售交易,為防止不法商家利用平臺盜用信息或偽造信息走私,也為禁止跨境零售商品的二次銷售行為,海關可以隨機抓取平臺上交易的原始數據,平臺也具有配合海關查驗數據、打擊違法行為的義務。

服務協議與交易規則的制定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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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是平臺運營的重要基石。跨境電商平臺經營者應與平臺內入駐企業及消費者明確權利義務劃分,建立交易問題解決機制。對於從事自營業務的跨境電商平臺而言,還應關注《電子商務法》對電子合同的特殊規定以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依法依約履行合同義務。

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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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跨境電商而言,除了自身經營的納稅義務外,最重要的是履行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的獨立代扣代繳義務。跨境電商平臺承擔著如實、準確向海關申報法定稅收徵管要素並按照海關要求補充申報的義務。

知識產權保護和禁止限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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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知識產權和禁止限制競爭是跨境電商平臺的共性規定,同時平臺會同跨境電商企業還有告知消費者有關商品風險的特殊要求,包括:(1)相關商品在原產地的質量、安全、衛生、環保、標識等標準可能與我國標準存在差異。(2)相關商品可能無中文標籤,消費者可通過網站查看商品中文電子標籤。(3)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僅限個人自用,不得再次銷售。

消費者維權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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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消費者在跨境交易中退換貨、維權等難題,《關於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對此做出了明確規定:跨境電商企業承擔消費者權益保障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商品信息披露、提供商品退換貨服務、建立不合格或缺陷商品召回制度、對商品質量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賠付責任等。

為保證境外企業責任得到落實,《海關總署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2018)》(下稱“《公告(2018)》”)要求境外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必須委託境內代理人向該代理人所在地海關辦理註冊登記。

保證公平交易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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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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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息收集、利用、保護的相關規定集中規定於《電子商務法》和《網絡安全法》。對於涉及歐盟的跨境電商平臺,應同時關注《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ules, GDPR)的特殊規定,以免陷入高額罰金的風險。

信用評價及海關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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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跨境電商零售產業跨境電商進口零售業務具有碎片化、高頻次、低貨值等特點,故海關採用了進口“清單核放”、出口“清單核放、彙總申報”等不同於一般貿易進口的監管方式。對於符合規定的跨境電商企業,海關也可以在有稅款擔保或保函的情況下按時段彙總計徵稅款。

《公告(2018)》還規定將“參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業務並在海關注冊登記的企業納入海關信用管理”。

這意味今後部分跨境電商企業也將享受AEO紅利,同時也可能有部分企業將“一處失信,處處受阻”。 在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94號文政策宣講會上,企管處負責人透露:目前暫未出臺專門針對跨境電商的認證標準。需要申請認證的企業,可以按照進出口收發貨人的標準進行申請。

以上為我們梳理的跨境電商平臺須特別關注的法律義務和責任,為便於快速理解與記憶,特編寫以下合規精要。新一年裡我們將繼續關注和陪伴跨境電商行業的合作伙伴們,迎接新形勢,迎來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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