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副局长微信群“抢红包”被免职!

福建省纪委监委去年发布通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廉洁过节的部署与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将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人物:莆田市涵江区港口开发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经理陈树群

●问题:2016年1月25日、3月10日和2017年1月13日,陈树群擅自决定以“头牙”“尾牙”名义,邀请客户、组织职工在公司食堂聚餐,共花费1.6万多元,以职工福利费名义用公款报销。

●处理:2017年6月,涵江区纪委给予陈树群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成区交通运输局免去其港口开发公司经理职务,责令退赔违纪款项。

●人物:罗源县洪洋乡宣传委员、罗源湾退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陈武等人

●问题:2017年11月19日,陈武邀约该县霍口畲族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候选人尤惠刚等人,在指挥部内部食堂搞私人聚餐,期间还使用公车接送聚餐人员,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2017年12月,罗源县纪委给予陈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尤惠刚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款项。

●人物:龙岩市公安局110大数据情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室主任钟文添、新罗分局副局长戴晓辉等人

●问题: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钟文添先后在龙岩长汀商会副会长蔡某建立的微信群中抢得红包10430元;2016年10月至2017年底,戴晓辉也在该微信群中抢得红包10765元。

●处理:2018年1月,龙岩市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分别对钟文添、戴晓辉进行诫勉谈话;钟文添被调整岗位,戴晓辉被免去领导职务;追缴两人违纪所得。

●人物:

宁德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谢向东

●问题:2014年2月2日(正月初二),谢向东与亲朋好友自驾私家车前往武夷山景区旅游,期间用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522元,此后又借课题调研为名公款报销该次旅游住宿费用3120元。2015年9-11月,谢向东又多次使用公车回乡探亲、接送亲属等。

●处理:2017年12月,省纪委给予谢向东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款项。

●人物: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彭锦光

●问题:2016年1-12月,经彭锦光同意,未经集体研究,省投资开发集团超额发放工资、奖金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处理:2017年12月,省纪委给予彭锦光

党内严重警告,提请省委免去其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职务,责令清退全部违纪款项。

●人物:光泽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建明

●问题:2017年7月9日,石建明在酒楼操办女儿婚宴,邀请了3名律师及3名案件当事人,违规收受礼金4220元。

●处理:2018年1月,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石建明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人物:永安市曹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管站助理员雷铮(非党)

●问题:2017年11月3日,雷铮在一茶庄利用麻将进行“带彩打牌”,被当场查获“彩资”830元。

●处理:2017年12月,曹远镇镇长办公会议给予雷铮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上述7起问题是典型的“节日病”,有躲进内部食堂违规吃喝、搞隐形变异的,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搞歪风陋习的,有违纪时间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搞顶风作案的,等等。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罔顾禁令、我行我素,表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求纠正“四风”一刻不能停歇。

党员干部抢多少钱的红包会受处分?

如今,抢红包俨然成了过年的一种潮流。但如果你是一名党员干部,红包是能随便抢的吗?抢多大的红包可能会触犯相关纪律条例?

一起来看~~

明显超过礼尚往来标准的不能抢

党员干部对于那些明显超出礼尚往来标准的红包,坚决不能抢;抢到后发现明显超标的,务必要退还。

案例:

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福建龙岩市公安局110大数据情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室主任钟文添先后在龙岩长汀商会副会长蔡某建立的微信群中抢得红包10430元;2016年10月至2017年底,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副局长戴晓辉也在该微信群中抢得红包10765元。

2018年1月,龙岩市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分别对钟文添、戴晓辉进行诫勉谈话;钟文添被调整岗位,戴晓辉被免去领导职务;追缴两人违纪所得。

涉及职务行为的专包一定不能收

过年期间常有人发一对一的专包,这时候千万要小心了!党员干部要看发红包的人是否与自己存在职务上的关系。如果有,最好避嫌不要点击抢红包。

案例:

2016年1月5日,河南郏县一名私家车车主高某某无法取得车辆环保检测合格标志,找到县环保局工人员杨磊,让其帮忙办理。杨磊收到高某某60元的微信红包后,为高某某提供一张套打的环保贴。

事情被发现后,杨磊受到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退红包遭拒必须登记上交

党员干部对于那些职务范围的红包要警惕,最好是不要点击“收红包”。收了红包再退遭拒的,必须登记上交。

案例:

2017年1月,广东某小学教师张老师收到了一家长88.88元的微信红包,点开后她马上返还了一个90元的红包,但家长一直没有收。

事情曝光后,张老师受到诫勉处理,所收受的红包也交由组织处理,并在当地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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