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基层督促矫正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近日,赤水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与市司法局就社区矫正工作到东部片区5乡镇对19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查看台账、电话回访,发现部分乡镇社区没有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双八制度”执行,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不规范、不及时,对需要判处缓刑的嫌疑人社会调查报告不全面,调查材料过于简单等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该院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立即整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后,及时组织召开各乡镇司法所干部会议,重新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社区矫正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弄需作假、走过场,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通过有效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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