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找一份感興趣的工作”,是職場上最大的謊言

有些時候沒發文章了,這兩天給大家推薦一些文章,如果來得及,後半週會發我正在寫的文章。今天這篇,來自優質公眾號——

富書(ID:kolfrc)。他們專注於生活認識,擁有百萬粉絲,文章既接地氣,又很耐讀。這篇文章是關於“興趣”的,因為最近很多朋友提到這個話題,可以看看今天這篇,看完感興趣可以關注。

“我要找一份感兴趣的工作”,是职场上最大的谎言

朋友阿來又辭職了,這是她一年內第三次辭職,理由還是和前兩次一樣:“不感興趣。”

阿來去年畢業後進入一家大公司當文員,工資不高但勝在穩定,她本來還算滿意,但做了幾個月就覺得無聊了。

開始她還以為是公司的問題,裸辭換了一家新公司繼續當文員,誰知日子還是一樣無聊。

於是,她斷定:“我對文員這個職業不感興趣,要改行才行。

我們都勸她,半年換了兩份工作,是不是有點太快了,是否可以多做一段時間再考慮?

然而,她的態度非常堅決:“興趣才是最好的老師,我不喜歡這份工作,根本不可能做好,你們勸我也沒用!”

思前想後,她覺得銷售這份工作很有激情、工資也高,就跑去當銷售。

結果,她當銷售一個月,一張單也沒簽,她又斷定這不是她“感興趣”的工作,於是再次辭職,繼續尋找下一份“感興趣”的工作。

一來二去,淪落到每天待在家裡啃老......

一直以來,我們都相信一句話“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不少人把這句話視為金玉良言,無論選專業、找工作,言必稱“要自己喜歡”、“感興趣”。

但有這樣一句話:“興趣就像可樂,雖然一時會讓你有愉悅感,但很快就膩了,無法天天喝。

因此,是時候說出真相了:興趣並不是最好的老師,只憑興趣找工作,簡直是浪費自己的職業生涯。

“我要找一份感兴趣的工作”,是职场上最大的谎言

一、當我們談論興趣時,我們在談什麼?

很多人找工作時總說要符合自己的興趣,也就是自己喜歡。

可問題是,很多人真正感興趣的,只是工作本身的光環。

想去當明星,只是覺得當明星能出名,又能賺大錢;想當設計師,只是覺得這份工作很酷炫、光鮮;想當自由撰稿人,只是覺得這份工作很自由......

我有一個朋友,35歲,在一家500強企業打拼多年,一路做到區域經理,卻辭職跑去開咖啡館。

在她看來,開咖啡館是每一個文青心裡的終極夢想。

在她的設想中,開咖啡店又悠閒又賺錢,無非就是每天給客人做咖啡、做蛋糕,和客人聊聊天,閒時抱著一隻貓邊喝咖啡邊看書,日子多自在啊。

然而,殘酷的現實給了她當頭一棒:

房租每月3萬5,押三付一;裝修費前後砸進去50萬;辦理各種證件花了好幾萬;更不用說給員工的工資...

前前後後折騰小半年,她的咖啡館終於開業了,她本想著這下終於能鬆口氣,沒想到難事還在後面。

她的咖啡館在CBD,工作日客人不少,一到週末就冷冷清清,她必須要在22天的工作日內賺夠30天的支出。

那段時間,她每天一睜眼就發愁,如果今天營業額達不到5000,她這一天就白做了。

整整1年多,她沒有哪一天是凌晨一點前睡覺的,頭髮大把大把地掉,皺紋也多了不少。最後實在熬不住了,低價把咖啡館轉讓。

簽下轉讓合同的那一刻,她狠狠地留下一句話:“去他X的咖啡館夢!”

除了開咖啡館,不少職業都自帶光環,包括但不限於:醫生、律師、作家、記者、明星、設計師......

如果你的興趣愛好是這些,在你想要選擇以上職業時,請捫心自問:“我是喜歡這個職業,還是喜歡這個職業的光環?

“我要找一份感兴趣的工作”,是职场上最大的谎言

二、感興趣不要緊,可怕的是你只剩下興趣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這句話的不合理之處在於,它過分誇大了個人主觀意願的作用,卻忽視了其他因素的作用。

人力資源管理學告訴我們,職場規劃的第一步是定位,要考慮的有三要素:

1、能力素質,

2、興趣愛好,

3、內部環境。

能力素質,就是你能做什麼;興趣愛好,就是你愛做什麼;內部環境,就是你的性格如何。

也就是說,要選擇適合自己的職業,除了興趣愛好,你還要考慮自己的能力和性格。

哪怕你再喜歡籃球,你身高只有170cm,籃球運動員平均身高190cm,你再努力,失敗的幾率還是會很高。

哪怕銷售這份工作賺錢再多,如果你是性格內向的人,一見到陌生人就想往後縮,那這份工作也不適合你。

興趣並不是萬能,你喜歡的,並不代表你適合做,更不代表你能做好。

錢鍾書先生也說過:“很多人都把寫作的慾望,誤以為是寫作的能力。”

興趣,頂多只是一個起點,激勵你對某個事物的愛好和關注;如果只是停留在“喜歡”本身,那你也只能做到自己玩著開心一下,絕對不可能將其發展成職業。

“我要找一份感兴趣的工作”,是职场上最大的谎言

有一句話說得好:“不要用你的愛好,挑戰我吃飯的本事。”從興趣到職業,中間必定要經過漫長而又艱辛的過程。

譬如郎朗,他從小就喜歡彈鋼琴,3歲時他父親帶他學鋼琴,學一兩個小時都不覺得累,而且還很喜歡學。

他父親一看,兒子喜歡鋼琴,天賦也高,於是決定把郎朗培養成鋼琴家。

只是,要想成為鋼琴家,每天只彈一兩個小時是不夠的,業內有句老話:

每天練琴8小時的是演奏家,練琴4小時是演奏者,練琴2小時是高級愛好者,練琴1小時和沒練差不多。

因此,郎朗的練琴時間也一路上升,3小時、4小時......到了最後到了每天練習8小時。

當時的郎朗只有6、7歲,之前還挺喜歡彈鋼琴,後來一看每天要練這麼久,哭著喊著不想練了,甚至一聽到鋼琴這兩個字就覺得不舒服。

然而,他父親清楚,兒子的天賦不能光靠興趣支撐,必須通過艱苦的學習來實現,在他的堅持下,郎朗只能咬牙繼續。

就這樣,堅持下來的郎朗最終成為了一個知名鋼琴家。

試想一下,如果當年他父親看到郎朗對練琴“感興趣”,就對他放任不管,不再強迫他練琴,還能有今天的知名鋼琴家郎朗嗎?

“我要找一份感兴趣的工作”,是职场上最大的谎言

三、不付出的“感興趣”,多半是不靠譜的

因此,判斷自己是否要把興趣當成事業,有一個簡單的判斷標準:

為了你喜歡的事情,你付出過什麼努力?

有個朋友,南方報業走出來的編輯,自己辭職做公眾號,一年能賺幾百萬,她經常收到不少大學生的郵件,說想要來她的公眾號實習,

但他們的理由總是:“我特別喜歡你的文章,請給我一個機會”、“我很喜歡寫作,我一定會好好幹的”。

收到這種郵件,她從來不會多加理會,隨手刪掉算了。直到有一次,她收到一位女生的郵件,是這麼說的:

我也想寫出像你這樣的文章,因此你的每篇文章我都會拆解,分析你的寫作手法、內容結構和選題方向;每個星期,我都會寫兩篇原創文章發在自己的公眾號上,迄今為止已經寫了50來篇原創。附上幾篇我寫過的文章,煩請給我一次在你公司實習的機會。

我朋友看了郵件,再大致看了看這女生的文章,立刻把郵件轉給行政,讓她去找這姑娘來上班。

後來,她和我說:

光用嘴說喜歡有什麼用?沒付出半點努力,拿不出半點成就,這種喜歡多半是不靠譜的。千萬別給我說,我想當作家,買了一大堆書、報了一大堆寫作課程這些話——花錢誰不會?

你喜歡什麼,不是最重要的;你為喜歡的事情做了什麼,這才最重要。

真正的付出,不是豪邁地砸錢,而是付出時間和精力,一點點打磨自己的技巧,哪怕失敗也從不放棄。

  • 時間、精力、耐心、傷痛、汗水甚至眼淚...這些才是你安身立命的根本,是讓你有底氣說出“這是我喜歡做的事情”的資本。

你說你喜歡寫作,想成為一位作家,那你為寫作付出過什麼?你是否為了寫好一篇文章,花了一個星期不眠不休地反覆修改?

為了寫好文章,你是不是堅持閱讀,每個星期至少看一本書,不僅看,而且還認認真真做筆記?為了寫好文章,你是不是堅持每天寫作,自己哪部分寫得不好,就彷彿寫反覆改,直到寫好為止?

像上面說的,郎朗一天要練琴8個小時,後來成名了,每天無論工作到多晚,也一定要練2小時,他說:“不練琴等於慢性自殺!”

正如青年作家李剛說的那樣:“如果一個念頭在你的心中有好幾年了,卻沒為之付出任何的真正努力,那就不是興趣,只是“擁有一項興趣愛好”的那種感覺而已。

“我要找一份感兴趣的工作”,是职场上最大的谎言

四、不是感興趣才會做好,而是做好了才會感興趣

一個很殘忍的真相:很多人所謂的“不感興趣”,只是為了逃避工作中的無聊感。

不少人很難忍受這種無聊,於是想要逃離,但又不知道該怎麼辦,只能寄希望於找到一份自己“感興趣”的工作,彷彿這樣就永遠不會乏味了。

然後,他們就會不斷跳槽,希望下一份工作,是自己想要找的那種“喜歡的工作”。

其實,這樣完全是掩蓋了問題的本質,讓人更加看不清楚方向。

因為,沒有哪一份工作是完美的,哪怕再新鮮刺激、你再喜歡的工作,年復一年的重複,遲早會消磨掉你的所有熱情。

光靠興趣,是撐不起幾十年的瑣碎,因為興趣開始的職業,也勢必要靠待遇、成就感、價值感、個人堅持等多種因素撐下去。

興趣的作用,根本沒有我們想象中那麼重要,因為牛人之所以能把一件事做好,並不是因為他喜歡這件事,而是因為他有能力把這件事做好。

如果你到現在還不知道自己喜歡做什麼,那就集中精神,把現在所做的事情做好。

不是感興趣了就會做好,而是做好了才會感興趣,正如職場作家趙曉璃所言:“總有一天你會發現,所謂的優秀,除了選擇之外,更是一種能力和習慣。

作者簡介:唐一,富書籤約作者,90後職場老司機,專注於個人成長和職場心得,多篇文章全網閱讀量過千萬,立志為所有向上努力者提供力量,現居廣州,微博@堂堂唐哥。本文首發富書(ID:kolfrc),百萬新中產生活認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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