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党委书记受贿百万,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被查!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所谓“打蛇打七寸”,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深入,就必须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作为重点,“扫”到要害,“除”到命门。沈阳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正风肃纪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在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工作中,新民市公主屯镇原党委书记赵春江进入了纪检监察部门的视线……


这个党委书记受贿百万,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被查!


启用“社会人”治理街面

自己做“保护伞”

在2011年至2017年间,赵春江任新民市公主屯镇党委书记。当时街面秩序混乱,环境脏乱差,这让刚刚上任的赵春江很伤脑筋,但他想的不是怎样通过正规渠道改善现状,而是迷信“社会人”的“能量”。“我听人说在咱镇里,杨洪江在街面上力度挺大,当时我就想用这么一个有点魄力的人,把整个镇区的环境治理一下。”赵春江说。于是,2012年赵春江在中间人的牵线搭桥下认识了杨洪江,并聘请杨洪江为公主屯镇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洪江就是当时公主屯地面上的社会人,绰号‘干江子’,老百姓一般都挺怕他的。”新民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梁丽伟说,“他从1993年开始多次因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被判刑,但他并没有改过自新。”

“牛某某、王某某两人来到镇党委就是找我反映情况,一时言语不和起了冲突。杨洪江就安排他的小弟,在半路把两人截了,用镐把将牛某某打成了两处轻伤,将王某某打成轻微伤。”赵春江说,杨洪江打完人就跑了。

赵春江为了筹钱收拾“烂摊子”,竟然想到了索贿这条路:他找到正在公主屯镇搞房地产的开发商,以“借”的名义索贿50万元,开发商不敢不给。赵春江将42万元给了牛某某,剩下的八万元揣进了自己腰包。又让镇里以“生活困难补助”名义给王某某五万元。2013年1月,杨洪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出具“一贯表现良好”证明

干预司法判决

为使杨洪江从轻判处,赵春江使出了浑身解数。他协调公安局帮着从轻处理,又违规以镇党委和政府的名义,向法院出具了“杨洪江一贯表现较好”的虚假证明,致使法院对杨洪江从轻判决: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一个屡次犯罪被判刑却屡教不改的人,怎么称得上是‘一贯表现良好’?就因为这份证明,法院对杨洪江予以了从轻判决。”梁丽伟说。

强收市场管理费被查

恶势力“保护伞”浮出水面

受到法院从轻判决被释放后,杨洪江又在赵春江的帮助下,摇身一变,成为公主屯镇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经理。镇政府每年都会根据合同,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镇市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24万元的管理费用。然而,当上物业公司经理的杨洪江并不满足,为了收钱,他多次组织人员对市场内的商户强行收费,如果不给,就打砸商户的物品。

“有一次他们来收费,我们就质疑了一下,说要看相关文件,没想到竟把人给得罪了。”商户薛先生回忆说,当天夜里,自家店铺的玻璃就被砸碎了。“老百姓可得罪不起他,天天担惊受怕,但谁都敢怒不敢言。”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杨洪江因强收市场管理费并打砸商户,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根据其违法事实,杨洪江被公安机关确定为恶势力。经杨洪江供述,赵春江充当其“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也浮出水面。新民市纪委监委查明:2011年7月至2017年7月,赵春江在任新民市公主屯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杨洪江等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违反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

贪污公款144万余元

受贿百万元

同时,新民市纪委监委还发现,赵春江在任期间存在严重的贪污问题。“赵春江有花销时,就让当时的办公室主任李某用一些假票据在财政或是食堂的账上报销,六年时间里,共报销了144万余元,这些钱款一部分被赵春江随礼用了,一部分被他挥霍了。”梁丽伟说,赵春江还利用职务之便,在商业住宅小区开发、工程发包、人大代表推选等方面为他人谋利益,共索取、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2.9999万元、美元两万元。

就在赵春江被采取留置措施期间,新民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又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当上了新民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赵春江,所在单位仍存在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问题,共涉及金额3.3万元。同时还查明了杨洪江在担任公主屯镇黄家山村村主任期间存在职务侵占的违法事实。2018年9月14日,经新民市委第五届88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赵春江新民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恶势力及背后“保护伞”

被彻底拔除

2018年11月22日,新民市纪委监委以被调查人赵春江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贪污、受贿等问题,给予赵春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1月23日,新民市监察委员会根据对被调查人杨洪江涉嫌职务侵占案的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将杨洪江移送新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11月30日,新民市监察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将赵春江移送新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这个党委书记受贿百万,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被查!


对话实录

“我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信任”

一个党和人民的基层干部,曾经也是兢兢业业为民办事的“好人”,究竟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呢?在一段记者与赵春江的对话里有了答案。

记者:回忆成长经历,为何会走上这条路?

赵春江:我是父亲一手培养大的,从父亲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从参加工作开始,我有责任心也不甘落后,从临时工一路做到了镇党委书记,又升任安监局长。父亲一直要求我要清正廉洁,要严格要求自己,但我却因为有了权力就放松了警戒线,一步步越陷越深。事到如今我不怨任何人,都是我自己的问题,我对不起父亲的培养。

记者:是什么心态驱使去做恶势力的“保护伞”?

赵春江:作为一名干部,我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应该为人民服务,可我却为了自己事业上能有政绩,与黑恶势力牵绊到一起。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启用了他(杨洪江)。明明用思想方法、组织手段都可以解决的问题,我却没有冷静处理。世上没有后悔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信任。

大家谈

扫黑除恶让百姓生活有了安全感

杨洪江等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被拔除之后,新民市公主屯镇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风气有了明显好转,正能量得以提升,百姓生活有了安全感。

公主屯镇居民关女士说:“以前老百姓谁都知道,杨洪江势力大,背后有人,都能躲就躲,不敢惹麻烦。现在好了,他和他背后的‘保护伞’被绳之以法了,扫黑除恶给老百姓带来了安全感。”

商户薛先生说:“现在不用担惊受怕了,也不用交冤枉钱了,生活更有安全感了。”

新民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梁丽伟说:“公主屯镇的政治生态得以修复,基层两委班子建设得以加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更加高涨。”

新闻见

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

多个大项目落户公主屯

杨洪江等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被拔除之后,公主屯镇的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投资商纷纷进驻,农民从地区发展和土地流转中得到了收益。

截至2018年底,多个重大项目已落户公主屯镇:一是百万只蛋鸡现代化养殖场建设项目,来自北京、成都、山东、福建等地的大型国企及民营企业家已形成投资意向;二是广西某公司在公主屯镇流转土地6700余亩,投资兴建种公猪繁育场和种母猪繁育场,总投资超亿元的建设项目已落成;三是禾丰集团投资兴建的年出栏140万只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11月竣工;四是王学坊村乡村综合体项目,将1.2万亩土地全部流转,实行林田路综合治理,并实施旱改水,实现了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现代化作业,村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村集体经济得以壮大。

公主屯镇也围绕自身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制定了2018年到2030年镇域发展规划,一个崭新的公主屯已经走来。

廉政短评


抽“伞骨”撤“伞面”扫黑除恶

□孙连宇

“全面从严治党实效性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坚决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在近日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肯定成绩。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大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维护基层群众平安祥和的生活环境,振奋人心。

沈阳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正风肃纪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细节处、从小事里,去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赵春江进入纪检监察部门的视线,并非偶然,正是一桩桩、一件件看似不关联、浅关联的“小趋势”,驱使他越陷越深,最终无法自拔。

不少黑恶势力长期盘踞一方,为实施垄断经营、违规竞标,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无不千方百计勾结权力,经由利益交换,形成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复杂局面。这些领域的腐败存在一日,黑恶势力便如同沃土上的杂草、稗子,纠缠不清、铲除不净。因此,打黑除恶,正风肃纪,就必须深挖和严惩黑恶势力在党政机关、司法队伍中的“保护伞”,抽出“伞骨”、撤去“伞面”,晒在阳光下。

抽去“伞骨”,需要完善的制度和法律。这样,纪检监察部门才能够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对妨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恶劣行为,敢下手、能下手、会下手。尤其,我们现在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更加有利于进一步监督、规范和制约。撑起了监督骨架,那些小心思自然没了主心骨。

撤去“伞面”,需要全面的监督与作为。要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动群众,不让黑恶势力有滋生蔓延的土壤;要紧密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曝光、连续动作,特别是那些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基层涉黑涉恶问题,必须得到根本遏制,治安乱点必须得到全面整治。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让一切不法行为“见光死”。要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切实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用实际行动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服务沈阳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 唐心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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