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水千山总是情,欠债不还可不行

“柯法官,为了壹万余元,你们咋大老远的特意跑来了?拘留就不要拘留了,有事好商量。”近日,上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柯颖法官带领执行法警杨剑敏、吴钟金、王志文驱车奔赴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对桥乡对桥村舒家组寻找被执行人舒某,经劝导后其表明自己还款诚意。

原来,2017年6月12日,被执行人舒有增驾驶赣F79Q63号轻型普通货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途径沪昆高速公路529KM处时,撞上了高速公路护栏,造成了赣F79Q63号轻型普通货车货物、车辆及高速公路设施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被执行人舒有增将车辆放置申请执行人上饶市天利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维修,维修费用为10,718元,汽车修好后被执行人以保险公司会理赔为由将该车提走,因被执行人舒某未给赣F79Q63号轻型普通货车投保机动车车损失保险,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申请执行人上饶市天利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在判决文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舒某拒不履行支付修理费的义务,向本院申请执行。法院经调查,舒某居住地在抚州市金溪县对桥乡对桥村舒家,具体地址不明,未查到他们有银行存款、房产,他名下虽有一部车牌号为赣F79Q63号轻型普通货车,法院依法查封但未实际控制,申请执行人又提供不出有价值的线索,案件陷入僵局。

9月10日,本院柯颖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干警杨剑敏、吴钟金、王志文驱车前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对桥乡对桥村舒家找寻被执行人舒某,由于农村传统思想严重,当地老百姓知道但都不愿透露被执行人舒某的确切住所。柯颖法官随即到当地派出所向公安民警同志了解到辖区村民舒某的住所,并电话通知其前往对桥乡派出所。舒某及其配偶来到派出所,在本院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后瘫坐在地上,发自内心的感叹:我就欠了壹万零柒佰壹拾捌元,你们咋大老远的跑过来了?平静下来后舒某妄图装穷逃避执行,柯颖法官对其进行劝导无效后拟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时,其配偶极力劝说下被执行人舒某终于承诺并当场履行支付欠款,交纳了执行费,至此该案件执行完毕。

上饶县法院对涉拾万元以内的小标的案件加大力度,亮剑出鞘,快执快结,切实坚持“人民利益无小事”的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执行小标的执行案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亲民爱民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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