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感谢检察官,我可以过个好年了”

“感谢各位检察官及时给我送来救助金,让我寒冬腊月里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温暖。这对我来说真是雪中送炭,我可以过个好年了。”1月29日,正当农村的村民们喜过农历小年时,襄城区人民检察院综合检察部负责人陈忠同志一行为司法救助申请人徐某某送去了司法救助金,七十余岁的徐某某老人饱含热泪,抓住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

「711」“感谢检察官,我可以过个好年了”

图为襄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徐某某手中

徐某某系莫某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徐某的父亲。2015年2月18日20时许,莫某驾驶无牌铃木两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襄城区欧庙镇李垴村9组路段时,因车速过快,撞上了正在路上行走的徐某,导致徐某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莫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但莫某没有赔偿能力,一直没有赔付到位。儿子这一走,徐某某的家庭生活也随之崩溃了。徐某某与妻子含辛茹苦把儿子拉扯大,儿子一直是家里的顶梁柱。出事后,整个家庭失去了生活来源与精神依靠。徐某某妻子体弱多病,家中还有一个几岁的小孙女,生活顿时陷入困境。

「711」“感谢检察官,我可以过个好年了”

图为襄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到徐某某家中走访了解情况

元月初,气温骤降,突降的雨雪天气致徐某某居所屋顶漏水,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多方求助无果之后,1月9日上午,徐某某来到襄城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综合检察部承办检察官袁卫东在了解情况后,立即把相关情况向检察长张晶同志和部门负责人陈忠同志进行了汇报。张晶检察长高度重视,要求该院综合检察部坚持人性化司法,在调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申请司法救助金,帮助老人缓解燃眉之急,渡过难关。陈忠同志于当天下午带领检察官袁卫东、书记员李万荣等人冒着风雪前往李垴村,实地走访,了解老人困难情况。经核实,其境况属于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为了让徐某某温暖的渡过这个严冬,该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主动帮助其准备有关材料,让其能够尽快拿到司法救助金,修缮房屋,过个好年。

「711」“感谢检察官,我可以过个好年了”
「711」“感谢检察官,我可以过个好年了”

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在高检院部署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以来,襄城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及省、市院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把司法救助作为解决群众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办案中或接访时一旦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主动告知救助权利,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及时予以救助。并将救助工作深度融入到精准扶贫工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让贫困的申请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检察机关浓浓的关怀。

审核: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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