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民師”教齡,算不算社保中的視同繳費年限?看後心裡有底了

問題:“老民師”教齡,算不算社保中的視同繳費年限?看完心裡有底了

很多人說家裡的很多老人都是以前教書的老師,問小編“老民師”教齡,算不算社保中的視同繳費年限?那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希望大家看完心裡會有底。

首先我們要知道視同繳費年限加上實際的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說得通俗一點,就是當年沒交社保,但是國家也當做你們交過了。如今養老金的發放就是按照你的繳納總額和繳納年限來計算的,所以視同繳費期間實際上是沒有繳費的。老民師的教齡,要根據其身份的變化,而確定是不是視同交費年限的。視同繳費年限,本意是指在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之前,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國家普遍建立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時間是1992年前後。建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時間是2014年10月。我們都知道如今的“老民師”也都是六十七歲的做過“教書匠”的農民了。按照他們的“人生履歷”和“特殊貢獻”,就應該像對待曾經的同事-公辦教師一樣,讓他們享受城鎮職工最低的退休金和城鄉居民的最低保障金,才算是對他們奉獻了大好的青春年華的一種“饋贈”。

其次我們所說的老民師,現在大都是是70歲左右的人,如果轉正的話,是早已退休的人啦。根據當時的轉正條件:同行業轉正,是計算工齡的。如果不是同行業轉正,不計算工齡。你如果是現在才購買超齡社保,根據超齡社保購買條件,是能夠視同繳費年限的。老民師的教齡,能算社保中的繳費時間。這是有根據的。1986年,國家教委179號文件中指出,民辦教師被招收錄用為國家正式職工,並繼續從事教育工作的,其成為國家正式職工前的工作時間與成為國家正式職工後的工作時間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既然他們轉正前算工齡時間,那麼現在的老民師,理所當然的算I齡時間。這樣即順理成章,也符合民意,不違背國家教委86年179號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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