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買一賣 兩公司大股東跨線5%未及時披露 被深交所下發監管函

和訊股票(微信號:istocknews)消息 今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其官網披露多份監管函,其中兩份涉及上市公司大股東持股越線5%未及時披露。

沃森生物董事長減持過5%未及時履行披露義務

雲南沃森生物(300142)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沃森生物”)於2019 年 2 月 1 日晚間直通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李雲春於 2019 年 1 月 31 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了所持有的沃森股份10,285,327 股,減持股份數量佔沃森生物總股本的 0.67%,所持沃森生物股份佔其總股本的比例由 5.28%降至 4.61%。

公司董事長李雲春作為沃森生物持股 5%以上股東,在減持股份導致持股比例達到 5%時,未按照《證券法》第八十六條、《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及時向本所提交書面報告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也未在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前停止賣出沃森生物股份。

一买一卖 两公司大股东跨线5%未及时披露 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錦富技術大股東增持超5%未及時履行披露義務

截至2018年10月11日,王建軍、孫海珍、趙愛花作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蘇州錦富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錦富技術”)53,612,50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4.9% 。10月12日至17日,三人多次買賣上市公司股份,累計增持上市公司1, 651, 839股股份,持股比例達到5.051% 。10月18日至11月13日,三人繼續買賣上市公司股份,累計減持上市公司3, 234, 931股股份,持股比例下降至4.755%。

三人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5%時,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直至11月13日才補充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也未在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前停止買賣上市公司股份。

深交所表示,他們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 11 月修訂)》第 1.4 條、第 11.8.1 條及本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第 4.1.2 條的規定。請他們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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