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法制|美国青少年团体状告政府环保不作为

域外法制|美国青少年团体状告政府环保不作为

点击上方“中国审判” 可以订阅哦!

文 | 西安交通大学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律政策协同创新中心 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 蔡青青

域外法制|美国青少年团体状告政府环保不作为

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问题。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针对地方和国家政府以及企业提起的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诉讼不断涌现。这些诉讼通常是为了迫使政府采取强硬行动应对气候变化,而这一目标是很难通过政治手段实现的。近日,美国青少年团体诉联邦政府在气候变化中不作为的案件已得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回应,该案试图通过国内诉讼来推动解决气候变化这一问题。

政府希望叫停诉讼

2015年,由21位青少年组成的联合团体在俄勒冈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政府降低对化石燃料开采和生产的规模,并制定政策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这些青少年诉称,政府没有对气候变化作出有效应对,损害了他们“拥有绿色生态环境的宪法权利”。

该案原计划于2018年10月29日在俄勒冈州尤金市联邦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但随着审判临近,特朗普政府再次要求最高法院进行干预。美国最高法院根据政府提出的紧急请求对庭审进行了延期。

2018年10月22日,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暂时中止了诉讼,等待原告律师的回复。这一决定激怒了环保活动人士,因为他们一直渴望看到期待已久的案件开庭审理。

近年来,美国政府一直质疑该案的诉讼价值,反复要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并认为该案会对国会和联邦机构的权利造成侵害。美国司法部副总检察长诺尔·弗朗西斯科在写给最高法院的一份文件中表示:“原告意图对美国能源系统进行一次全面变革,其中包括放弃使用化石燃料。从2016年开始,政府致力于请求驳回该诉讼请求,因为我们认为这种主张在特定气候条件下享有新的基本权利情况,在国家的历史和传统中没有任何依据,在联邦法院也没有。我明白,请求上级法院在庭审开始前就介入案件属于特别救济,但该案的特殊性值得适用这样的救济措施。因为一旦漫长的审判开始,政府将花费数年才能补救这种严重滥用民事诉讼程序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除了向最高法院表态外,美国政府对下级法院也曾提出过类似的论点,但法官一次又一次地允许此案继续审理。

美国儿童信托基金会执行董事兼青年律师朱莉娅·奥尔森在接受《华盛顿邮报》采访时表示,“我们在整个案件中一直充满信心,我相信这个案件将会审理下去。我们已经克服了政府向我们抛出的一切(难题)。这不是运气,这是案件的力量、证据的力量以及我们正在进行的法律论证的力量。”

为了让审判继续进行,原告及其律师提交了一份长达103页的答复意见。原告方表示,特朗普政府在处理此案时并不会遭受“不可挽回的”伤害。原告律师写道:“很明显,该案涉及了非常重要的宪法问题,其中包括个人自由和地位问题,并且结果取决于审判中对证据的全面评估。而这些年轻的原告,已经因为日益恶化的环境受到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朱莉娅·奥尔森表示,这些青年向俄勒冈州地区法院提交了一份要求尽快举行听证会的申请,希望能推进期待已久的审判。

最高法院拒绝中止该案审判工作

11月2日,针对这起诉讼,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发布了一份3页的裁定,拒绝根据特朗普政府此前提出的要求而中止该案的审判工作。换言之,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年轻人对政府提起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气候变化诉讼可以继续进行。

最高法院在裁定中表示,虽然政府声称该案“是基于一系列史无前例的法理,如与前几代人生活的气候条件相同的平等保护权等”,但其仍不符合请求最高法院发布强制令(即上级法院给下级法院或官吏的职务执行令状)的条件,所以联邦政府仍应当向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寻求救济。

最高法院在裁定中援引切尼诉华盛顿特区联邦法院一案(Cheney v.United States Dist. Court for D.C),用以释明职务执行令状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才可适用:(1)没有其他适当手段达到当事人所希望的救济;(2)当事人请求签发令状的权利是明确和无可争辩的;(3)令状在当时情况下是适当的。

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和尼尔·M 戈萨奇表示其原本会阻止诉讼。其他法官则没有说明他们对政府的要求是如何进行投票的。

观察与思考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三个方面。首先,该案的原告为21名青少年,那么原告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便是问题之一。因为根据美国《宪法》规定,原告所主张的损失无法同时满足损害、因果关系和可补救性这三个标准;其次,该案原告的起诉理由为侵犯宪法权利,并且提出了根据基本宪法权利而衍生出的权利,涉及的法理可以说史无前例;最后,该案发生的大背景也使案件产生了较高关注度。特朗普政府一直对气候变化学说充满质疑,特朗普其本人一直强调能源转型对美国石油和煤炭工业的影响,毫不理会可再生能源对经济增长的刺激及对环境的益处。2017年6月,美国更是宣布退出《巴黎气候协定》,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除此之外,该案背后行政机构和法院之间围绕气候变化所进行的观点较量也颇为引人注目。诚如威廉·诺德豪斯教授所言:“这是一个全球变暖的时代,也是一个研究全球变暖的时代。”在这个研究全球变暖的时代,人们常常更为关注气候变化国际议程中国家之间的明争暗斗,而忽视了国内各种力量围绕气候变化所展开的角逐,本案便是很好的例证。此外,类似的案例还有马萨诸塞州诉环保署案,这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第一个气候变化诉讼案件。在该案中,环境保护团体第一次成功说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美国联邦政府拒绝规制气候变化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

就此次美国青少年团体状告政府对环保不作为一案而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积极态度值得肯定。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气候变化诉讼案的审理继续进行,可能会推动美国联邦和各州政府采取措施控制温室气体。但也有人质疑,这是一个政策问题,属于国会而不是法庭。

本期封面

域外法制|美国青少年团体状告政府环保不作为

《中国审判》杂志2018年第24期

相关阅读:

域外法制 |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少年司法制度概览

域外法制 | 美国当事人如何实现远程自助诉讼?

域外法制 | 英国及瑞典特色环境司法制度概览

(关注“中国审判”微信号,获取更多精彩资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