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憲法日」忠於憲法 依法履職——高青縣人民檢察院舉行“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儀式

2018年12月4日,是我國第五個國家憲法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的組織原則和職權。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規都必須依據憲法,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國家憲法日」忠於憲法 依法履職——高青縣人民檢察院舉行“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儀式


「國家憲法日」忠於憲法 依法履職——高青縣人民檢察院舉行“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儀式

為彰顯憲法權威,激勵和教育全院檢察干警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12月4日,高青縣人民檢察院舉行“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儀式,全體幹警參加此次儀式。


「國家憲法日」忠於憲法 依法履職——高青縣人民檢察院舉行“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儀式


儀式上,全體幹警整裝肅立,齊唱國歌,舉起右手,握緊拳頭,面對國徽和新誓詞莊嚴宣誓:“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鬥!”。響亮的宣誓聲陣陣迴盪,展示了檢察干警們對憲法權威、憲法精神和憲法尊嚴的崇高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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