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19年9月1日前實現企業註銷“一網”服務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出《關於推進企業註銷便利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明確在2019年3月1日前,各有關部門完成精簡文書和優化流程的工作目標,提高企業註銷效率;在2019年9月1日前,各地完成搭建企業註銷網上服務專區的工作目標,實現企業註銷“一網”服務。

《通知》指出,各地要依託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立企業註銷網上服務專區,實行各有關部門註銷業務“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實現企業註銷“一網”服務。各有關部門對企業註銷進行同步指引,將各自辦理註銷業務的流程、方式和結果通過平臺告知企業,讓企業能夠“一網”獲知各環節流程、進度和結果, 提升企業辦事體驗。各地要通過企業註銷網上服務專區全面公開各部門的註銷流程、條件時限、材料規範、辦事地點等信息,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通知》明確,推行稅務註銷分類處理,提高清稅速度。稅務部門實行清稅手續免辦服務,對未辦理過涉稅事宜,或者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納稅人,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手續,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註銷。優化稅務註銷即辦服務,對未處於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的納稅信用級別A級和B級的納稅人、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省級人民政府引進人才等創辦的企業、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以及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徵點的納稅人,

採取“承諾制”容缺辦理。整合稅務註銷辦理事項,開設“註銷專窗”,強化“首問負責制”,根據納稅人具體情況一次性告知其全部應辦結事項、報送材料,實施“套餐式”服務,提升納稅人實際辦稅感受。納稅人完成稅務註銷後,稅務部門將清稅信息推送給市場監管部門,減少資料報送,加快註銷辦理速度。

《通知》強調要嚴格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對失信市場主體實施部門聯合懲戒,防止惡意逃廢債。對企業在註銷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對以“承諾制”容缺方式辦理稅務註銷、但未按承諾時限辦結相關涉稅事項的企業,稅務部門將該失信行為記入其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的個人信用記錄。加快探索建立強制出清制度,完善企業撤銷登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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