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動真格!吉安強力推進禁售禁放煙花爆竹

良好生態環境是民之所向,留住碧水藍天即為民謀福。《吉安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1月1日正式頒佈實施以來,我市召開了宣傳貫徹工作會議,各地高度重視,嚴格落實《條例》的各項規定,強力推進煙花爆竹銷售燃放管理。在《條例》規定禁止燃放區域、地點,嚴格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禁燃”動真格!吉安強力推進禁售禁放煙花爆竹

——全面組織部署,壓實工作責任。一是深入開展動員部署。全市各地立即召開了貫徹落實《條例》工作部署會,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了工作職責,將任務分解到了有關單位、街道、社區、居委會,確保燃放管理落到實處。二是合理確定禁放區域。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劃定了禁放區域,張貼了《禁放公告》。吉州、青原、泰和制定了2019年中心城區禁放,2020年鄉(鎮)城鎮規劃區範圍禁放,2021年全區域禁放的三年禁放全覆蓋戰略。三是全力開展禁放督導。各地結合工作實際成立了督導小組,對此項工作開展了督導。四是全面鋪開證件撤回工作。沒有銷售就沒有燃放,《條例》規定安監部門,在《條例》施行一個月後應將禁放範圍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依法撤回。市安監局立即行動,召集了各地安監部門進行了宣傳貫徹部署,要求在2019年2月1日前堅決依法撤回禁放範圍的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並與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協商,將零售店剩餘貨物退回批發倉庫。目前,峽江、永新、井岡山、遂川禁放範圍的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已全部撤回。

“禁燃”動真格!吉安強力推進禁售禁放煙花爆竹

——全面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一是突出重點區域宣傳。各地在人員密集場所懸掛宣傳標語,利用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宣傳。為了讓在外工作的人員返鄉時知悉我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要求,市公安局在城南、城北二處高速出口懸掛了宣傳標語,並在進入市公安局出入境辦證大廳門口兩側也懸掛了宣傳橫幅。全市各地基層派出所按照市公安局要求,在所內醒目位置懸掛宣傳橫福。安福、永新兩縣在縣中心廣場開展了《條例》宣傳貫徹活動設置宣傳展板、諮詢臺,發放了宣傳資料,讓廣大群眾瞭解《條例》相關規定,認識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二是利用各類傳播媒體宣傳。市、縣公安機關做為煙花爆竹燃放管理的主力軍,充分利用公安微信公眾號、公安外網等群眾關注多的媒體開展宣傳,全市公安民警將《條例》、《禁放公告》等內容發至各類微信群、微信朋友圈教育引導親朋好友遵守《條例》規定。井岡山市利用電視等新聞媒體進行滾動宣傳,泰和縣利用短信宣傳達30萬條。三是結合進社區、進單位、進企業、進校園進行宣傳。據統計各地發放各類宣傳資料56萬餘份,進社區、單位、企業校園宣傳3萬餘次,接受宣傳教育80餘萬人。吉安縣印製了15000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發放至城區臨街商戶、企業、學校,社區民警在本轄區逐樓逐戶發放,並組織全縣幹部職工簽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承諾書》。

“禁燃”動真格!吉安強力推進禁售禁放煙花爆竹

——加強執法查處,落實管控措施。一是開展源頭整治。永新縣公安局聯合安監、供銷對城區開展煙花爆竹清查整治行動,共扣押非法爆竹1700封,煙花20箱。二是加強巡邏防控。各地燃放管理領導小組,積極組織公安、安監、城管、供銷等部門和街道、社區幹部、群眾開展巡邏防控,積極告知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公佈舉報電話,制止預燃放行為。三是嚴格禁放執法。自《條例》頒佈實施以來,全市共辦理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案件10起,其中永豐、吉水各3起,經開區2起,泰和、安福各1起。特別是吉水縣辦理了全市首起因顧客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賓館經營者未履行告知、勸阻或者報告義務的案件。

“禁燃”動真格!吉安強力推進禁售禁放煙花爆竹

一個煙花爆竹升空,PM2.5濃度瞬間飆升5至7倍;1噸煙花爆竹等於300公斤灰霾,藍天保衛戰禁燃刻不容緩……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隨著環保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的人將守護藍天的關注點聚焦到了對燃放煙花爆竹的控制上來。

“與不可逆的環境汙染相比,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歡樂便可忽略不計,更何況渲染節日氣氛的替代品和方式有很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移風易俗為我們帶來的是天空更藍,空氣更清,我們歡迎。”採訪中一些市民表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在減少環境汙染的同時,還將降低火災等安全隱患,同時為環衛工人減負,綜合各方面的因素,絕大多數市民對《條例》表示理解贊同。


臨近春節,

市民要嚴格遵守禁放相關規定,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從我做起,

讓我們攜手共建

美麗吉安、平安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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