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话说书剑恩仇录二当家无尘

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

无尘的武功很强悍,连环迷踪腿,追魂夺命剑,在陈家洛习得“庖丁解牛”之前,他的武功在红花会诸侠里算是一览众山小,《书剑恩仇录》里他是个战斗家,主要任务就是以武力解决争端,制造平衡,豪迈利落。

这样的人物,却少了一条原本可以奋战的胳膊。这条胳膊,别人自然是没有这个本事斩断的,是他年轻时自己一剑离别,送给了一个官家小姐。小姐的理由是:“你们男人啊,这样的话个个会说。你隔这么久来瞧我一次,我可不够。你要是真心爱我,就把你一条手膀砍来给我。有你这条臂膀陪着,也免得我寂寞孤单。”

哦,原来这个官家小姐喜欢三只手。无尘少掉一只手的结果便是:三只手不进监狱,一只手倒入狱了。

无尘被他的一帮绿林兄弟劫狱后,见了那姑娘最后一面,“登时心灰意懒”,“自己当夜悄悄离开了那地方,就此出家做了道人”。

金庸对无尘的详尽描述,在《书剑恩仇录》里,也便只有这么一段,其余的时间,他便是在激情四溢地打架了。

我引出的推断是:无尘看穿了心爱姑娘的假面,身不由己情非得已戴上了掩饰伤感的假面。

通篇的《书剑恩仇录》里,无尘确实是无尘,或许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只是到了跑龙套的《飞狐外传》里,却有了让我不能忘却的情景:或是一个寒夜,善感的陈家洛伪饰成福康安,听马春花低低倾诉,金笛秀才余鱼同幽幽吹起送终的哀乐,道人无尘的心,开始低到尘埃里,开出了旧时一个姑娘的笑靥。糜烂之处,艳如桃花,继而鲜血飞溅,手臂掉落,染红了回忆。

我想:他应该是痛出望外的罢。

无尘是有个故事的人。

有时,看见日子,看见场景,看见文字,便看见了回忆。

某人轻轻洒脱,离了世,被追了魂,却留下,身后一群人,黯然销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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