剁手最初作為刑罰見於文獻是在《韓非子》中,按照殷商的法律,公共場所隨意扔垃圾,斷手處置。
孔子的弟子子貢認為罰得太重,孔子表示斷手確實是重,但不亂扔垃圾很簡單,不會有人連這筆賬都算不過來,所以此法才行之有效。
殷之法,刑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子貢曰:“棄灰之罪輕,斷手之罰重,古人何太毅也?“曰:“無棄灰,所易也;斷手,所惡也。行所易,不關所惡,古人以為易,故行之。”——《韓非子》但真的猛士,敢於直面剁手之痛。
齊國的權臣崔杼殺害了齊莊公,忠臣申蒯要進宮向弒君者討個說法,但被守門的人攔下,申蒯說道:“對我不放心?那我把手臂給你!”說著就把胳膊砍下來,呈了上去。
崔杼安排了八列衛兵,才放申蒯進來。單臂的申蒯進門便拔劍呼天,連殺七列直至被崔杼身前最後一列衛兵殺死,後世以“申蒯斷臂於齊莊”嘆其死節守義。
崔杼弒莊公,申蒯漁於海而後至……至於門,曰:"申蒯聞君死,請入。"守門者以告,崔子曰:"勿內。"申蒯曰:"汝疑我乎?吾與汝臂。"乃斷其臂,以予其門者。門者以示崔子,崔子陳八列,曰:"令入。"申蒯拔劍呼天,三踴,乃鬥殺七列,未及崔子一列而死。其御亦死之門外。君子聞之曰:"蒯可謂守節死義矣。"——《太平御覽》漢陽陵陪葬坑出土的裸身斷臂俑本來都是有衣服有手臂的,當年製作時,工匠為了給陶俑著衣,先用陶土燒出身體,留出安裝的小洞,套上衣物後,再接上另做的木製手臂。
兩千年深埋地下,木臂與衣物早已朽爛,只留下這些陶俑,給人剁手的錯覺。一度有不明真相的網友戲言,這些俑是比著漢宮裡因亂花錢,被剁了手的妃嬪們的模樣製作。
南北朝有名叫神光的僧人,跋山涉水來到少室山拜見達摩祖師,想請教佛法,但達摩祖師不理他,自顧自修行。神光也不氣餒,每天侍立左右。
臘月初九,突然天降大雪,神光在齊膝的雪地裡站了一整宿,達摩祖師被他的誠心打動,便點化道:“悟法不僅僅是耐冷。”
神光終於守得雲開見月明,激動之餘,反思自己“立雪不足見志”,便把左臂斷下,呈給達摩祖師。達摩長嘆一口氣,這娃也太實誠了,於是收作徒弟,賜名“慧可”。
誠心求法的神光以立雪斷臂明志,後來果然繼承了達摩的衣缽,成為佛教禪宗二祖慧可大師。
遼太祖耶律阿保機不僅自己雄才大略,皇后述律平也堅毅果敢,有勇有謀。阿保機統一契丹諸部的功績裡,少不了有自家媳婦的功勞。
阿保機不幸駕崩,述律平本意殉葬,但為了料理好丈夫身後的爛攤子,述律平當著親戚百官的面斬下自己的右手置於阿保機的棺柩內,以此代表下至黃泉的追隨。
遼人特意在述律平斷腕的義節寺內建起了斷腕樓來紀念此舉。
不久,兒子耶律德光在她的幫助下,即位述律平也升職為大遼的第一任皇太后。說不定還是歷史上第一任剁手的太后。
明朝以前,剁手作為一項刑罰多是處置偷竊、行賄、貪汙等罪,朱元璋把下棋打雙陸等也算作賭博,凡被抓到賭者,都要被剁手。
- 按洪武二十二年聖旨:學唱的割了舌頭,下棋打雙陸的斷手,蹴圓者卸腳,犯者必如法施行。今賭博者亦當加以肉刑,如太祖初制,解其腕可也。
- ——《萬曆野獲編》
清朝大將軍年羹堯治下極嚴,一言既出,部下必奉命執行。有一日雪天出行,扶輿從官的手上落滿了雪,年羹堯心疼屬下,命令他“去手”、本意是讓他不必再扶,免得凍僵了手。從官會錯了意,竟然毫不猶豫抽出佩刀,斬斷了自己的手,血淋淋地濺了一地,年將軍這一口誤,悔得腸子都青了。
由此也可以看出其軍令之嚴,怪不得雍正憂心得不行。
古人說剁手,是實實在在的真剁手,而今的剁手,早已被賦予了不同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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